[实用新型]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2320468755.9 申请日: 2023-03-13
公开(公告)号: CN219461644U 公开(公告)日: 2023-08-04
发明(设计)人: 唐春;陈庆超;王洋;范传峰 申请(专利权)人: 泰安光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61F9/00 分类号: A61F9/00;A61F9/008
代理公司: 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代理人: 陈忠忠
地址: 271000 山东省***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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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眼底 激光治疗 头颈 固定 装置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设置在裂隙灯底座(1)上,其特征在于,包括两根支架(2)、下颌托(3)、额靠(4)和底垫(5),两根平行的支架(2)固定设置在裂隙灯底座(1)上,在支架(2)上安装有用于支撑下颌的下颌托(3)和用于限制前额位置的额靠(4),用于限制头颈后部位置的底垫(5)通过连接带(6)与下颌托(3)及额靠(4)可拆卸地连接;所述支架(2)从下到上由截面依次变小的第一段架体(21)、第二段架体(22)和第三段架体(23)组成,所述下颌托(3)套装在第二段架体(22)上,所述额靠(4)套装在第三段架体(23)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颌托(3)上设置有颌托槽(3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颌托槽(31)与下颌接触的部位和/或所述额靠(4)与前额接触的部位设置软垫。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带(6)的中间本体部分固定在下颌托(3)或额靠(4)的外侧面上,连接带(6)的两端部分超出下颌托(3)或额靠(4)后与底垫(5)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带(6)的两端与底垫(5)通过魔术扣(7)连接,魔术扣(7)的勾面和毛面分别固定在连接带(6)和底垫(5)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垫(5)设置成与头颈贴合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带(6)设置有长度调整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度调整装置包括松紧调节旋钮(8)和壳(9),所述连接带(6)由带Ⅰ(61)和带Ⅱ(62)组成,带Ⅰ(61)和带Ⅱ(62)在壳(9)内连接,所述松紧调节旋钮(8)由钮头(81)、连接轴(82)和齿轮(83)组成,连接轴(82)可转动地安装在壳(9)上,钮头(81)设置在壳(9)外,齿轮(83)设置在壳(9)内,在带Ⅰ(61)和带Ⅱ(62)上分别设置有与齿轮(83)配合的齿槽Ⅰ(611)和齿槽Ⅱ(62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槽Ⅰ(611)和齿槽Ⅱ(621)为一面设置有齿、另一面为直面的槽,齿与齿轮(83)配合,直面与齿轮(83)不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眼底激光治疗用头颈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9)固定在下颌托(3)或额靠(4)的外侧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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