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山楂核中提取液体烟熏香剂的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85100470.9 申请日: 1985-04-01
公开(公告)号: CN1009051B 公开(公告)日: 1990-08-08
发明(设计)人: 周洪仁;孙仲良 申请(专利权)人: 华东化工学院
主分类号: A23L1/27 分类号: A23L1/27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上海市梅陇*** 国省代码: 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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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山楂 提取 液体 烟熏 方法
【说明书】:

本发明属于食品添加剂领域,涉及一种液体烟熏剂的提取方法。

国内外普遍采用传统烟熏方法生产各类烟熏食品。采用该方法生产烟熏食品的工厂,必须要有一个烟熏发生炉,用一种特定的优质木材通过不完全燃烧生成熏烟,并将熏烟引入熏房熏制食品。传统烟熏法投资费用高,劳动强度大,操作环境差,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不易控制,且熏烟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给烟熏食品带入致癌物质并污染大气,危害人民的健康。虽然国外采用种种技术设法减少熏烟中的致癌物,国内也曾引进这种较先进的熏烟发生装置,但仍不能实现彻底解决之目的,而且成本较高。为了克服传统烟熏法的缺点,近年来国外兴起了用液熏法生产各类烟熏食品。液熏法的关键是要有一种性能良好的液体烟熏香剂。美国专利3,873,741就关于用山核桃木或一种优质硬木,通过精密控制的不完全燃烧产生熏烟,将产生之熏烟用水为吸收剂在吸收塔内吸收,从吸收塔流出的吸收液经过滤除去焦油和其他沉淀物,得到具有山核桃木烟熏味的液体烟熏制剂,即所谓的“木醋酸(Pyroligigneus    acid)”。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传统烟熏法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制备不含有致癌物和致畸变物的液体烟熏香剂的方法。

本发明系采用果品厂加工后的废弃物山楂核为原料,通过干馏和将干馏液分离精制等技术,获得品质优良的液体烟熏香剂。其生产工艺如下:将干燥洁净的山楂核置于不锈钢内热式干馏炉中进行加热干馏。当炉内温度上升到90℃左右时,即有烟雾从干馏炉中逸出,通过冷凝器冷凝得到干馏液,收集于容器中;同时将可燃的不凝性气体引出干馏系统之外。干馏过程持续到炉内料温达450℃左右时,即可停止加热,称量所得的干馏液,得液率约为山楂核重量的40%。然后将收集到的干馏液在高效填料精馏塔内分离精制,去除低沸点物、高沸点物和其他具有不良气味的成份,即可得到沸点范围为85~99.8℃的液体烟熏香剂,得液率约为山楂核重量的30%。

本发明具有工艺简单可靠,投资省,见效快的特点,可以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山楂核资源,生产出具有良好烟熏芳香气味和鲜咸味的理想食品用液体烟熏香剂。毒理试验证明本品无毒,无致癌性和致畸性,应用于食品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应用试验证明,用液体烟熏香剂制得的烟熏食品,其色、香、味比原传统烟熏法生产的烟熏食品好,且其防腐保鲜的功能也比原传统烟熏食品更好,完全可以代替传统烟熏法。本品还具有防病治病之功效,更为传统烟熏法所不及。根据本发明所阐明的工艺路线,还可得到约占山楂核重量30%的粗制活性炭,经水蒸汽活化处理后,可得到高质量活性炭,其吸附能力为每克活性炭可吸附约900毫克的碘,吸附能力比一般活性炭高1倍以上。因此,本发明可使原来的废弃物山楂核变成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宝贵资源,它将使我国每年将有3亿斤之多的山楂核得到全面开发利用。同时将对我国烟熏食品工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发明所制得的液体烟熏香剂是首创,它根本不同于国外的木醋酸。其所采用的制造工艺与国外相比,有其独到之处,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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