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用卡及其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5103146.3 | 申请日: | 1985-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06254B | 公开(公告)日: | 1989-12-27 |
发明(设计)人: | 伐戈尔斯·让 | 申请(专利权)人: | 伐戈尔斯·让 |
主分类号: | G06K9/20 | 分类号: | G06K9/2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吴增勇,赵蓉民 |
地址: | 法国枫丹白露***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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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用卡 及其 使用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信用卡及其使用方法。
信用卡现已普及,它的使用现在已属常见。例如,用于付款、取款、准许进入一所受控的房间、场、所,打开一扇门或打开保险箱等。一般地说来,这些信用卡是以清楚易读的字符形式作为辨认持有人的依据,这些卡片在一些磁迹上载有非可见的编码信息。然而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即:这些信息编码能被破译,一个骗子能够这样使用不属于他的信用卡。在使用钞票分发器(机)时,也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即非法持有一张信用卡并且知道个人编码时,就可以让这个骗子根据不属于他的帐号提款。
为了避免这些不利的情况,人们曾力求要让在卡片上出现代表纯属卡片持有者个人的一种图象,借以辨认信用卡的持有者,于是,法国专利FR-A-2,069,670就考虑到在信用卡上附有信用卡持有人的手心或他的指印的摄影图象,当信用卡持有人到来办理一笔帐目,就用压力感光纸提取其指印,并把采用这种方法提取的图象与信用卡上的图象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是采用一种光度测量法完成的,其结果是被比较印记范围的函数。
显然会出现这种情况:指印面积相同的两个人会被认为就是同一个人,采用这种方法的结果是辨认信用卡持票人的可靠性不能得到保证。
另一方面,信用卡的成本也是决不能忽视的,而且在这种成本中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其中的永磁部分。如果将这些信用卡与金属物品放在一起就会产生信用卡去磁的现象,从而使其不能使用。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制造一种摆脱磁信息编码和可能的个人编码的信用卡,借以避免这些不利因素。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只允许信用卡的唯一持有人使用这张信用卡。这是采用当场验证的方法,从而不再依赖中心卡片箱。
本发明的内容是:一种带有以其指印图象作为持有人个人辨认方法的信用卡,其特征在于:这种图象是用录像摄像机录下的,而且这个图象是以卡片上标记的数字信号形式出现的。
根据本发明的另外一个特征是这种信用卡附有与会计帐号特别有关的信息,根据帐号进行会计运算,这种信息卡的特征在于:这些信息能用自动光学手段直接解读。
本发明的另一个内容是信用卡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卡片的人把他的信用卡和手指伸入装有录像摄像机的验证仪器,由仪器来验证其指纹是否与印在卡片上的数码信号所表示的指纹图像相符。
根据本发明,信用卡附有借助“横线”码构成的数码信息,也就是说,附有一些与标准稠密虚线相对应的密码符号。利用光学解读器或用磁画法(磁笔)即可迅速自动读取。这种“横线”码现在已在饮食产品、书籍以及其它各种产品中推广使用。
因此根据本发明的信用卡片不是在一条或几条磁迹上裁有密码“隐蔽”信息,而是附有一些能够迅速解读的印刷信息,从而大大降低了信用卡的制造成本,成本还在明显地降低。
正由于信用卡上所附的信息都是可见的,当然信用卡就必须只由其持有人使用。为此,人们就在信用卡上复制上一种属于持有人本身的特征,并且完全不依靠记忆,采用另外的办法进行处理,这一纯属个人的特征就是指印,其拥有人永远有使用权。
然而这个指印不是用照相复制的,而是借助录像摄像机或“扫描器”或图象传感器,采用指纹鉴定法复制的。为此,通过录像摄像机在手指放置方位很精确的条件下录下持有人的指印。
由录像摄像机,图象传感器、或扫描器录下的数字信号,完全与指纹的各特征点的坐标对应。这些特征点就是构成指纹的汇合点,例如弓、斗、箕、在一个指印中一般可以数出三十来个这样的特征点。本发明,最多只能录下27个特征点。这些特征点的笛卡儿(直角)坐标或极坐标都被标注在信用卡上,从而在卡片的特定位置上,按规定的方位,形成一个持有人指印的数码图象。
因此,信用卡上同时附有无需求助于磁化就容易解读的信息以及属于持有人专有的指印图象。
当持有人来到钞票机前,根据他的银行帐号或邮政帐号领取钞票时,信用卡持有人出示他的卡片,利用仪器进行解读,持有人不是向仪器提供“秘密”编码,而是把他的手指放到录像摄像机前,由摄象机读取他的指印,并验证是否与信用卡上所附的指印相符。如两者相同,钞票分发机有效运转,并付给钞票。“横线”码的解读信息,可用于在持有人的帐户上进行记帐。
如不一致,钞票分发机就把信用卡扣留,并且还通过录像录下诈骗者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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