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气体冲击器无效
申请号: | 85104716 | 申请日: | 1985-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4716A | 公开(公告)日: | 1986-12-17 |
发明(设计)人: | 劳伦斯·F·欧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劳伦斯·F·欧文 |
主分类号: | E03C1/30 | 分类号: | E03C1/3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王彦斌,石小梅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冲击 | ||
1、一种用于清除污水管中堵塞物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它由如下部件组成:
(a)一个第一长套筒;
(b)可在上述第一长套筒内往复运动的一个活塞;
(c)一个可以从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运动的锁定机构,当该锁定机构处于第一位置时,它阻止上述活塞在上述第一套筒内的第一个方向上的运动;
(d)一个安装在上述第一套筒端部的冲击组件,该冲击组件包括:
(1)一个用于承受上述活塞冲击的砧;
(2)一个位于邻近上述砧的内腔,当所述砧被所述活塞冲击时,该砧可进入该内腔一个限定的距离;
(3)一个密封件,它包括一个伸出的管件,该管件形成一个从上述内腔引出到冲击器外部的通路;
(4)一个连在所述管件上的接合头,该接合头用于和污水管入口的密封接触;
(e)一个套叠地安装在上述第一长套筒外的第二长套筒;
(f)一个偏置机构,可操作地和上述第二套筒及活塞装在一起,当上述锁定机构处于其第一位置时,该偏置机构弹性地抵抗上述第二套筒在第一套筒外的套叠运动;
(g)可操作地与上述第二套筒组装在一起的操作机构,用于操纵锁定机构,使其从它的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位置,这是依靠第二套筒在第一套筒外套叠地对着偏置机构的抵抗移动一个予定的距离,由此,依靠锁定件移动到它的第二位置,这时所述偏置机构将导致活塞猛烈地冲击到所述的砧上。
2、权利要求1所规定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筒的端部装有一个环形台肩;所述锁定机构包括一对横向延伸,可径向运动的锁定构件,它们由所述的第一活塞装载;每一锁定构件都有园形部分以便当锁定机构处在其第一位置上时与所述第一套筒的环形台肩相啮合。
3、权利要求2所规定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二套筒的一端由一密封盖密封;其中所述锁定构件均开有圆孔与第一套筒的轴向中心线径向地偏离;其中所述操作机构包括一个轴向延伸的长连杆,它的一端与所述密封盖连在一起,其相对的另一端部与所述活塞装在一起,该连杆通过所述的锁定构件的圆孔,该连杆还包含一个接合机构以便和锁定构件啮合,使之径向向内运动。
4、权利要求3所规定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连杆包括第一柱形部分;与第一部分隔开的,直径变小的第二柱形部分;这两部分由一锥形部分相连接,这一锥形部分的外表面组成所述的锁定构件的接合机构。
5、权利要求4所规定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偏置机构包括一个螺旋压缩弹簧,该弹簧包围在连杆外圆周,装在密封盖及活塞之间。
6、一种用于清除污水管中堵塞物的冲击器,其特征在于,它由如下部件组成:
(a)一个第一长套筒,它基本呈圆柱形,在其一端具有一个环形台肩,在其相对的另一端为开口状;
(b)一个第一活塞,它可在所述第一套筒内从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作往复运动;
(c)一对锁定构件,它们由所述第一活塞携带,可从其伸展位置到收缩位置作径向运动,该锁定构件具有圆周部分,以便当其处于伸展位置时与环形台肩相啮合,并且每一锁定构件都有一通孔,该通孔与所述第一活塞的轴向中心线径向偏离;
(d)一偏置机构,用以弹性抵抗锁定件从其伸展位向收缩位的运动;
(e)一冲击机构,用于对污水管的堵塞物施加一个冲击力,它装在所述第一套筒的一端,它由如下部件构成;
(1)一个砧,用于承受所述活塞的猛烈冲击;
(2)一个内腔,与所述砧相邻接,在砧被活塞冲击时,砧可以进入内腔一个限定的距离;
(3)一个密封件,主要用于所述内腔的密封,它包括一个伸出的管件,该管件形成了从内腔引出到冲击器外部去的通路;
(4)一个接合头,它可更换地连到所述管件上,以便与污水管进口密合接触;
(f)一个第二长套筒,它的一端密封,在其相对端,它套叠地装在所述第一长套筒的外面,以便相对第一套筒从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作套叠运动;
(g)一个长连杆,它轴向地装在所述第二套筒内,连杆的一端连到第二套筒的密封端,其相对的另一端部与所述第一活塞装在一起,连杆延伸并穿过所述锁定件的圆孔,并且连杆上带有接合机构,以便与锁定件啮合,当第二套筒相对第一套筒作套叠运动时,使锁定件从其伸展位运动至其收缩位;
(h)一个长螺旋弹簧,围绕在所述连杆外面,弹簧的一端与第二套筒的密封端接触,它的另一端顶在第一活塞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劳伦斯·F·欧文,未经劳伦斯·F·欧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510471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