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氢化煤焦油沥青的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85105609 申请日: 1985-07-22
公开(公告)号: CN85105609A 公开(公告)日: 1987-01-28
发明(设计)人: 冈崎博;古本正史;中村宗和;户河里治;米田则行;吉田晴彦;桥本英树 申请(专利权)人: 千代田化工建设株式会社;新日铁化学株式会社
主分类号: C10C3/02 分类号: C10C3/02;C01J23/88
代理公司: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巫肖南,李雒英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横浜市***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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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氢化 煤焦油 沥青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个氢化煤焦油沥青的方法,包括使用一由耐火无机氧化物载体受载的氢化催化剂,协助轻度氢化含有不溶解的甲苯的煤焦油沥青,催化剂是由元素周期表ⅥB类和Ⅷ类金属元素的金属、氢化物、硫化物等之中选择最少一种;反应条件为200℃至400℃反应温度、20至250kg/cm2·G氢气压力、0.1至101/l·hr的液体空间速度,和500至2000Nl/liter的氢气对液体比率。

2、按照权项1的方法,这里的氢化催化剂有0.3cc/g小孔体积,小孔直径为50至250,催化剂金属含有6至30%重量的ⅥB类金属(氢化物形式),和至少1.5%重量的Ⅷ类金属(氧化物形式),载体则主要由氧化铝组成。

3、按照权项1的方法,这里的煤焦油沥青,是除去此煤焦油沥青中至少部份有机钠化合物后获得的沥青。

4、按照权项1的方法,这里的煤焦油沥青,是除去此煤焦油沥青中至少部份不溶解喹啉后获得的沥青。

5、按照权项1的方法,这里的煤焦油沥青,是由蒸馏一种从高密度煤焦油中选择的煤焦油,产生出来的沥青。

6、按照权项1的方法,轻度氢化是在0.03至0.5的氢化程度进行,而氢化程度的定义是原料沥青和氢化产品的H/C原子比率的差别。

7、一种适用于对含不溶解甲苯的煤焦油沥青进行轻度氢化的氢化催化剂,组成有:

(a)载于耐火无机氧化物载体上的物质,是由元素周期表ⅥB类和Ⅷ类金属元素的金属、氧化物、硫化物等之中选择最少一种;

(b)含有钼;

(c)载体金属含量是氧化物总重量的7.5至35%,和

(d)具有50至300m2/g表面面积和0.3至1.5cc/g小孔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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