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非氨法红枣色素无效
申请号: | 85106031 | 申请日: | 1985-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6031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3-04 |
发明(设计)人: | 高林华;李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林华;李勇 |
主分类号: | C09B61/00 | 分类号: | C09B61/00;A23L1/2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河南省新郑县***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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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非氨法 红枣 色素 | ||
国内外生产食用色素-焦糖色多以淀粉加热并加入铵盐或氨水起催化作用同时参加反应,故产生有害物质四甲基咪唑,为国际粮农组织限量使用,为国内食品卫生法所禁止使用。国外虽有非氨法生产焦糖色,如以蔗糖加热或淀粉经真空挤压等方法生产。或因成本高或因设备复杂,而难以推广难以满足大量生产需要。
本发明以浆次红枣为原料,在常压下给予合适的温度湿度储存,利用红枣较高的糖分和本身含氮物质进行缓慢的美拉德反应,且在酶促褐变和非酶褐变的综合作用下产生焦糖色素。然后,将褐变后的红枣以水或乙醇为载体浸煮出焦糖色素,未经褐变的糖分同时被浸出,此液经过滤除渣最后加热,一是浓缩,二是使浸出液中糖分焦糖化,提高了色率,当然色素中也包括红枣的色素细胞。
也可对褐变不完全的红枣在锅内翻炒加热,使其加速褐变,继而浸煮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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