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电炉用自燃式煤-氧喷枪及其喷吹工艺无效
申请号: | 85106668 | 申请日: | 1985-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6668B | 公开(公告)日: | 1986-10-29 |
发明(设计)人: | 刘浏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F23D1/00 | 分类号: | F23D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法律事务公司 | 代理人: | 成光祜 |
地址: | 北京市学院***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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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炉 自燃 喷枪 及其 工艺 | ||
1、一种由煤粉输送管路、一次风和二次风管道以及预燃段组成的电炉用煤-氧喷枪,其特征在于由一次氧喷管17、煤粉喷管19、喷射器喷嘴20、和腔体18组成煤氧喷射器;二次氧通道28和水冷通道25套装在预燃段的内衬24和外壳26之间,二次氧出口和水冷通道与预燃段喷口处组成出口混合段30。
2、一种电炉用煤-氧喷枪的喷吹工艺,其特征在于高压的一次氧从喷管17高速喷出,并引射从煤粉喷管19输送的煤粉,通过调节煤粉耗量、氧气过剩系数α和一次氧与二次氧耗量之比值μ,可控制煤-氧喷枪出口混合段合适的火焰温度,使喷枪喷出2000℃以上的高温火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喷吹工艺,其特征在于合适的喷枪出口混合段火焰温度应控制在1100~1300℃范围,氧气过剩系数α应控制在0.8~1.5之间,一次氧与二次氧消耗量之比值μ应控制在3~13%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喷吹工艺,其特征在于氧气消耗量按下式计算,即
Q=0.75αW(C%)标米3/吨钢
式中W为喷煤量,(C%)为煤粉中的固定碳含量,α为氧气过剩系数。
5、根据权利要求2和4所述的喷吹工艺,其特征在于合适的煤粉消耗量为15~25公斤/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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