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工业废渣制造的琉璃制品无效
申请号: | 85106671 | 申请日: | 1985-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85106671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3-18 |
发明(设计)人: | 汪祥麟;万俊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景德镇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景德镇市青峰陶瓷厂 |
主分类号: | C04B18/04 | 分类号: | C04B18/04;C03C8/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江西省景德***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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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工 废渣 制造 琉璃 制品 | ||
本发明是关于用工业废渣为主要原料做成坯体,在其表面复盖琉璃,经过焙烧而制得的琉璃制品。
已有的琉璃制品都是以天然粘土矿物为主要原料做成坯体,然后在其表面复盖琉璃经焙烧而制成的,例如北京琉璃瓦厂和宜兴建筑陶瓷厂都用当地天然粘土原料来制造琉璃制品。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要用工业废渣代替已有技术中采用的天然粘土原料来做成坯体,素烧后在素坯表面或不素烧而直接在生坯表面复盖琉璃-这种琉璃可以是已有技术中采用的传统低温颜色釉,也可以是在上述传统釉中掺加适量工业废渣所制成的颜色釉-再经焙烧而制得琉璃制品。本发明制得的琉璃制品,其外观类似于已有技术制得的琉璃制品,而由于工业废渣几乎不要花钱购买,所以利用它们来制造琉璃制品可以降低成本,加之国家对“三废”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使该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为利用工业废渣从而改善环境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找出不同工业废渣为主要原料制造琉璃制品坯体的各种配方及与之相适应的工艺方法。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以工业废渣例如粉煤灰为主要成份,掺加适量的到处都有的沉积粘土、红壤及微量添加剂,按一定配比配料,用和已知工艺方法类似的方法成型得到坯体,再经上釉和烧成,制得琉璃制品。
实施例1
景电粉煤灰50份(以重量计,下同)、景德镇灰泥20份、景德镇红壤27份、烧滑石3份,外加0.2%电解质。混合、球磨36小时,料∶球∶水=0.8∶1∶1,万孔筛余5%。经压滤、混练,使含水量25%左右,用石膏模贴模印坯成型,干燥至含水量为10%后,修整、粘接、素烧。素烧入窑水份2%、素烧温度1100℃、氧化焰、周期16.5小时。素坯表面喷黄釉或绿釉再装匣入窑釉烧,釉烧温度900℃、周期5.5小时。
实施例2
仙槎煤矸石60份(以重量计,下同)、景电粉煤灰25份、景德镇红壤12份、烧滑石3份、外加0.2%电解质。先将煤矸石破碎,然后按上述配比混合,入机球磨。其余同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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