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连续操作之挤压器的挤压筒的排放喷嘴无效
申请号: | 85106912.6 | 申请日: | 1985-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03574B | 公开(公告)日: | 1989-03-15 |
发明(设计)人: | 利昂·切鲁莱特;盖伊·萨蒙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7/12 | 分类号: | B29C47/12;B29C47/9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增炜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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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续 操作 挤压 排放 喷嘴 | ||
1、一种用于连续操作的挤压器的挤压筒或桶(2)的排放喷嘴(1),它有分开的外壳,所述外壳分为一个顶壳件(4)及一个底壳件(3),该顶壳件(4)是被做成能绕着水平轴线向上摇摆,本发明的特征是,在顶壳件(4)上连接着一个控制和促动元件(21),它备有测量装置,当预定的压力、温度、扭力或类似的极限值被超过时,就使顶壳件(4)倾斜以便打开喷嘴(1)。
2、如权利要求1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该喷嘴(1)的垂直纵剖面是楔形的,包括一由喷嘴唇(14、15)所包成的缝隙状的排放出口(16),所述排放出口(16)包括由定形件所包成的通道而且可以关闭。
3、如权利要求2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所述喷嘴(1)的排放出口(16)设有保险螺栓(17、18),并由控制器(19)个别或一同开动它们。
4、如权利要求3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每一所述之保险螺栓(17、18)均附有锁紧凸轮用以关闭所有排放出口(16)的排放通道。
5、如权利要求4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所述控制器(19)包括气动操作控制筒(21),每一保险螺栓(17、18)都分别由一控制筒(21)操作。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所述保险螺栓(17、18)的控制器(19)固定在安排在喷嘴顶壳件(4)上的支持板(27)上。
7、如权利要求1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顶壳件(4)是设计成由一固定在轭架(22)上并可沿一轴线(23)旋转的气动筒(21)负责开启,气动筒(21)则经由一活塞柱(25)连接所述顶壳件(4)。
8、如权利要求1的排放喷嘴,其特征为所述之顶壳件(4)及底壳体(3)均为双层壁结构的,在内壁与外壁之间的空间设计成可接受一加热及/或冷却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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