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包烟烟嘴无效
申请号: | 85200653 | 申请日: | 1985-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0653U | 公开(公告)日: | 1986-08-27 |
发明(设计)人: | 胡治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治飞 |
主分类号: | A24F13/16 | 分类号: | A24F13/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陕西省横***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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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嘴 | ||
本发明是烟咀的实用新型。普通使用的烟咀,大多是香烟装在烟咀的顶端,香烟外露,这样增加了抽吸物的长度,容易使香烟脱落,引起火灾,此外,不能很好地收集烟灰,很不卫生。本发明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包括香烟的烟咀,它能使香烟在特定的容器抽吸,这样既能防火,又能很好收集烟灰,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重量轻等诸方面的特点。
图1是包烟烟咀的剖面图;图2是包烟烟咀夹头的正面图。
香烟1位于外套2的中心,与外套四周保持一定距离。抽吸的香烟一端被烟咀夹头3夹紧,并固定在外套的一端。在外套的尾端有可开启的活动门4。
外套2及其烟咀夹头3及其活动门4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耐一定温度的、质轻、有防腐或防腐涂或镀层的材料,例如:金属薄片制成。外套2是圆形筒,筒上开有若干进气微孔。筒的一端中间开有孔5,与孔5间隔一定距离的筒内壁有一固定的金属薄片6,薄片中心开有孔7,孔7比孔5直径略大,烟咀夹头3穿过孔7和孔5后,装在外套的一端。
烟咀夹头3一端卷有卷边8,夹头穿过孔7和孔5后,另一端被卷起卷边9,卷边的直径应大于孔5的直径,以防夹头在孔5内滑出。
外套2、夹咀3可通过轧压焊接而成。片6可通过焊接或铆接完成。
烟咀夹头3,其形状如图2所示。夹头为空心筒。其形状可分两部分。夹头10处的内径等于夹头前端11处的内径,亦等于香烟的直径。夹头10处的内径小于夹头12处的内径。在夹头壁上有一条纵向楔形缝13,将夹头一端分成两半。其作用是抽拉烟咀夹头时,使分成的两半管筒夹紧装在夹头内的香烟。
在外套一端,有一圆片活动门4,其直径比套尾端略大,活动门上边沿开一孔,被焊接或铆接在外套尾端的突出的金属杆14穿过并铆住,使活动门绕杆14转动,用以打开或闭合外套端部。
使用方法:抽烟时,将香烟从烟咀夹头3的顶端口插入外套内,然后,拉出烟咀夹头,使夹头两壁的筒壁夹紧香烟。然后,打开活动门点火,后关闭活动门。抽烟完毕,倒出烟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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