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瓦斯报警矿灯无效
申请号: | 85201300 | 申请日: | 1985-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1300U | 公开(公告)日: | 1986-06-04 |
发明(设计)人: | 刘云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省邵阳矿灯厂 |
主分类号: | E21F17/18 | 分类号: | E21F17/18;F21L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湖南省邵***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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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瓦斯 报警 矿灯 | ||
本实用新型属于煤矿井下照明和报警用电器装置
目前,用于煤矿井下照明的矿灯,由蓄电池、普通灯泡、蓄电池端盖和两芯电缆组成。它仅仅只能起到照明作用,不能用于瓦斯超浓度报警,而现有瓦斯报警设备,有时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体积大、笨重、电路复杂、价格昂贵,及时性能差,且需要有专人负责,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本实用新型是将照明用的矿灯与矿井中瓦斯浓度报警装置结合起来,既能进行井下照明,又能定性地侧量矿井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报警,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
本实用新型由矿灯、电子电路印刷板、开关轴、微动开关、探头、蓄电池等组成。其中,探头采用气敏元件制成,主要用于将瓦斯的浓度变化转变成电信号,电子控制电路可分三个部分,即电源部分、放大部分和振荡部分(报警部分)。当矿井中瓦斯浓度低于危险浓度时,该矿灯只起照明作用,报警电路停止工作。当瓦斯浓度超过危险浓度(1.0±0.2)%时,瓦斯浓度变化通过探头转变成电信号来控制矿灯电路发出醒目闪耀灯光,进行报警,矿工就能安全脱离现场。本实用新型可采用4伏0.5安充氙气双钨丝灯泡,为兼顾照明和报警双回路的可靠性。在保证原灯头防爆性能的基础上,采用改进的开关轴K(1),其由经过机加工后的金属本体再注塑成型,在轴心有一个销子,开关轴为三个不同的部分,在每个部分上开有三个互成90度角的槽,转动开关轴至不同的位置,可控制外充电电源进行充电及调换灯丝,为解决矿工在脱离现场时,沿路的照明及检测沿途瓦斯的浓度,确定是否到达安全区,本实用新型安装了微动开关K(2),它由一对常闭和常开触点组成。
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专用于本实用新型的蓄电池,其利用涂膏工艺制成。在体积不变的情况下,将容量从8安增加到10安时,解决矿灯电源多用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具有体积小,多用途,电路简单,实用电压范围宽,在电源电压降至2.8伏时仍能可靠报警、且及时性能好。
附图说明:
图1:瓦斯报警矿灯电路图
图2:瓦斯报警矿灯接线图
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之探头装于矿灯灯头上部,控制电子电路印刷板装于蓄电池端盖内,表面喷有绝缘清漆,用塑料隔板与蓄电池密封隔开,开关轴装于灯帽上,采用经过机加工的金属本体注塑而成,微动开关装于矿灯灯头上,电源与灯头之间用特制矿用六芯电缆连接,各部分之间的连接按图2所示接线,在正常情况下,矿灯供照明用,当瓦斯浓度超过(1.0±0.2)%时,矿灯发出闪耀的灯光,进行报警。矿工可按下微动开关,灯光停止闪耀,进行正常照明,指示矿工脱离现场,在脱离现场的沿途可以随时松开微动开关的按纽来判断是否脱离危险区。松开按纽后,如灯光继续闪耀,说明仍在危险区,如灯光不闪耀则说明已到达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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