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甲醇精馏残液处理法无效
申请号: | 86103188 | 申请日: | 1986-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3188A | 公开(公告)日: | 1987-11-18 |
发明(设计)人: | 吕逢源;路纪欧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1/02 | 分类号: | C02F1/02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勇刚 |
地址: | 云南省***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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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甲醇 精馏 处理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甲醇精馏残液的处理方法。
精甲醇主精馏塔的塔底精馏残液,含甲醇1%,含乙醇、正丙醇等低级醇分别为0.1~0.3%,COD≈40×103毫克/升,BOD5≈24×103毫克/升。并含有大量醇类杂质(大部分是脂肪醇类)。这些醇类一般均有刺激性和细胞毒性,这种精馏残液如不经处理直接做为一般废水排放,势必污染环境,造成水生生物死亡,危及人畜安全。对于这种高浓度的有机污水,国内外一般均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即先用厌氧处理手段大幅度降低耗氧物质含量,然后用好氧处理手段达到排放要求。该工艺处理效果良好,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可符合我国“三废排放标准”。但实施该工艺投资较大,运行费较高。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投资少,处理费用低,无二次污染,并对甲醇精馏残液中有机物作合理利用的处理甲醇精馏残液的方法。
本发明的基本思想是:甲醇精馏残液中的甲醇、乙醇、正丙醇等醇类杂质有机物,均能与水共沸而蒸发。具体做法是:将甲醇精馏残液进行加热蒸发,制得的蒸汽通入造气炉,使含有醇类的水蒸汽在通过赤热的燃料层时发生如下反应:
生成合成甲醇所需的原料气,即一氧化碳和氢气。从而使残液得到处理。
本发明由于将甲醇精馏残液返回到造气工段加以利用,故无污水排放,不需专设污水处理系统,因而投资及运行费用都较其它方法低,并能利用残液于生产原料气。因此,在合成法生产甲醇的工厂,本方法优于其它方法。
本发明用于某氮肥厂。其甲醇装置中,每天排出12立方米甲醇精馏残液,将其收集在残液储槽中,用泵输送到锅炉,将其蒸发,蒸汽并入造气炉的蒸汽管线,让其作为造气蒸汽进入造气炉,残液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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