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银混合稀土金属氧化物触头材料无效
申请号: | 86107774 | 申请日: | 1986-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7774B | 公开(公告)日: | 1988-09-14 |
发明(设计)人: | 阎景贤;由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电工合金厂 |
主分类号: | H01H1/02 | 分类号: | H01H1/02;C22C5/06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 代理人: | 李振勤,李晓岩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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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稀土金属 氧化物 材料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含有稀土金属元素的银基金属氧化物触头材料,其特征在于合金由混合稀土金属0.1~1.0%(重量)、锆0.1~0.6%(重量)、镍0.1~0.5%(重量)和余量银组成。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头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混合稀土金属包括铈、镧、钕、钆、钇、铒、镱。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头材料,其特征在于合金必需经内氧化处理,其温度在600~800℃、氧压小于7公斤/平方厘米,保温4~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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