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后投影屏幕无效
申请号: | 86108423.3 | 申请日: | 1986-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04656B | 公开(公告)日: | 1989-06-28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尼斯·科尼利厄斯·范德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62 | 分类号: | G03B21/6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新根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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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 屏幕 | ||
1、一种供在屏幕前面再现由设置在屏幕后面的原象源所形成的图象用的后投影屏幕,该投影屏幕包括一变形透镜元件结构和一在诸透镜元件焦点位置上形成有透明窗的光吸收层,其特征在于:一光透射箔配置在平板支持片上,箔的背面设有变形透镜的结构,而面向支持片的前面是以具有透明窗的光吸收层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一种菲涅耳透镜,它的阶梯形侧面向变形透镜结构,它的平面侧面向原象源,该菲涅耳透镜配置在透镜结构和象源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菲涅耳透镜是由变形透镜结构构成,它的连续的诸透镜的光轴相对于箔的法线成角度延伸,这些角度从中心向边缘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变形透镜元件的尺寸在水平的和垂直的两个方向上大约都在0.3和0.5毫米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光吸收层中的诸透明窗的复盖面积小于表面积的25%。
6、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5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屏幕的至少一个表面是抗反射的。
7、根据权利要求6规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抗反射表面是备有微凸起结构,该微凸起具有200至600毫微米数量级的尺寸。
8、根据任一上述权利要求规定的后投影屏幕的一种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规定的顺序完成下列步骤:
将以模制方式形成的变形透镜结构反叠在薄透明箔的第一侧上,将光敏材料涂到透明箔的第二侧上,通过透镜结构将光敏材料曝光。以不曝光的部分成为不透光的方式将光敏材料显现,以及将箔的第二侧附在透明支持片上。
9、根据权利要求8规定的,用于制造透明投影屏幕的方法,该屏幕的至少一个表面配有微凸起结构,其特征在于:微凸起结构是与透镜结构同时形成,由模制开始,该模也是用一与微凸起结构相反的结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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