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便携式剃须、吸尘、照明三用器无效
申请号: | 86202449 | 申请日: | 1986-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86202449U | 公开(公告)日: | 1986-11-26 |
发明(设计)人: | 沈国祚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国祚 |
主分类号: | B26B19/16 | 分类号: | B26B19/16;A47L5/22;F21L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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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剃须 吸尘 照明 三用器 | ||
1、一种由壳体(1)、微型直流电机(2)、叶轮(4)、刷板(5)、储尘盒(8)、动刀片(19)和动刀架(20)组成的动刀、定刀即网罩(18)、金属罩(11)、光碗(12)、电珠(13)、柱簧(14)、金属电珠座(15)、以及附件鸭嘴状吸尘管(26)等组成的便携式剃须、吸尘、照明三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电机是微型直流双端负荷电机(2)。在该微型直流双端负荷电机(2)的一端装有一个叶轮(4),在另一端装有一个由动刀片(19)和动刀架(20)组成的动刀,旋入在金属电珠座(15)中的电珠(13)其下端与微型直流双端负荷电机(2)的外壳即电源的正极或负极相连接。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用螺钉紧固在壳体(1)上的刷板(5)的中心有一圆孔,附件鸭嘴状吸尘管(26)可插接在该圆孔上,以便用来吸除沙发等其它缝隙中的尘埃。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定刀即网罩(18)从上盖板(16)上旋下后,由动刀片(19)和动刀架(20)组成的动刀可直接取出,并可收放在壳体(1)内的底部空格中,上盖板(16)用螺钉紧固在壳体(1)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3,其特征是动刀片(19)可以拆下来进行更换,动刀中间的调节螺钉(21)是用于更换刀片后的锋利度调试。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喇叭状光碗(12)的小端约垂直向下延伸2毫米,并直接压在电珠座(15)的上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5,其特征在于有螺纹的金属电珠座(15)的上端约向水平方向延伸2毫米,以便能托住光碗(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在电珠座(15)与壳体(1)之间置有一个柱簧(1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由于在电珠座(15)与壳体(1)之间置有一个柱簧(14),从而可以使电珠(13)的下端与微型直流双端负荷电机(2)的外壳即电源的正极或负极保持经常的可靠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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