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内墙装饰材料无效
申请号: | 87101026 | 申请日: | 1987-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1026A | 公开(公告)日: | 1988-11-09 |
发明(设计)人: | 广川启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川启智;张廖富源 |
主分类号: | C09D1/00 | 分类号: | C09D1/00;E04F1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孙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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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墙 装饰 材料 | ||
1、一种内墙装饰材料主要由有机质材料和/或无机质材料以及粘合剂经混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有机质材料为纸片、木屑、棉纤维和化学纤维中的至少一种,所说的无机质材料为碎石粉、珠光材料和陶瓷粉中的至少一种,所说的粘合剂为羧甲基纤维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其中还加有作为调色料的玻璃纸纤维和/或金银色箔纸碎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所说的纸片包括两种大小不同的规格,一种规格的直径为1.2~2毫米,另一种规格的直径为0.2~1.2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所说的木屑、棉纤维、化学纤维、碎石粉、珠光体和陶瓷粉的粒径为0.1~0.5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所说的羧甲基纤维素呈细粉末状,其粒度为100~200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玻璃纸纤维和金银色箔纸的碎片尺寸为(0.1~1)×(1~5)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有机质材料的含量为10~90%(重量),无机质材料的含量为10~90%(重量),羧甲基纤维素的含量为5~15%(重量),调色料的含量为1~5%(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作为有机质材料的纸片包括两种大小不同的规格,一种规格的直径为1.2~2毫米,另一种规格的直径为0.2~1.2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作为有机质材料的木屑、棉纤维、化学纤维以及作为无机质材料的碎石粉、珠光材料和陶瓷粉的粒径均为0.1~0.5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所说的羧甲基纤维素呈细粉末状,其粒度为100~200目。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墙装饰材料,其特征是作为调色料的玻璃纸纤维和金银色箔纸的碎片尺寸为(0.1~1)×(1~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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