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玻璃精磨冷却液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7101510 | 申请日: | 1987-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1510A | 公开(公告)日: | 1988-09-21 |
发明(设计)人: | 王孚先;陆志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孚先;陆志洁 |
主分类号: | C09K5/00 | 分类号: | C09K5/00;C09K3/14 |
代理公司: |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利代理室 | 代理人: | 张扬生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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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冷却液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本发明是一种精磨玻璃工件的水基冷却液,其特征是所说的冷却液的主要成份是:
三乙醇胺 28-36%;
丙三醇 8-15%;
乙二醇 11-16%;
其它成份是:
聚乙二醇 1-3%;
葵二酸 1-2%;
硫酸酯化油 8-14%;
明矾 0.03-0.08%;
蒸馏水(余量)。
这几种成份重量的总和等于一百。
2、玻璃精磨冷却液原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先将各种成份按其重量百分比称好,将葵二酸加入三乙醇胺和聚乙二醇的混合液中,用少量蒸馏水混合。搅拌均匀,加热至40-70℃,该液呈混合液状态。再将此液倒入盛乙二醇、丙三醇的混合物的电动搅拌反应槽中,最后将硫酸酯化油、明矾与余量蒸馏水混合液倒入上述电动搅拌反应槽中,充分搅拌至该液呈淡黄色透明油状,即成该液的原液。
3、按照权利要求2所制备的原液可用水稀释成使用的冷却液,其特征是原液与水的重量比为1∶20;1∶25;1∶30;1∶35。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稀释好的冷却液的PH值为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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