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火锅煤球无效
申请号: | 87102048.3 | 申请日: | 1987-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090A | 公开(公告)日: | 1989-01-04 |
发明(设计)人: | 邓文贤;岳伟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文贤;岳伟飞 |
主分类号: | C10L5/04 | 分类号: | C10L5/04 |
代理公司: | 邵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游国富 |
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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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锅 煤球 | ||
本发明属于一种民用燃料。
煤和木炭作为民用的燃料具有悠久的历史。目前民用生活燃料主要有藕煤、上点火蜂窝煤、手炉煤球以及木炭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火锅作为一种必备的餐具,已普遍进入家庭、宾馆和饭店。而上点火蜂窝煤是以石蜡或松香做引火原料,其加工工艺复杂,工艺参数要求高,原料价格昂贵,且燃烧时烟多,配套炉具要求高,不适合做火锅燃料。手炉煤球系氧化剂型,原料价格高,点燃后无火苗,以氧化燃烧的形式提供热量,其热量小,也不能作为火锅的燃料。目前火锅的燃料均采用木炭。使用木炭作火锅燃料,其成本高,灰烬易弄脏食物,影响卫生,同时在烧制木炭时需要大量的木材。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以煤为主要原料的火锅煤球。这种火锅煤球系明火燃烧,可用火柴直接点火。
本发明所说的火锅煤球,其原料组成为:
1、煤类;可采用无烟煤、长焰煤、褐煤等。
2、素碳类;可采用锯木屑、甘蔗渣、谷壳、果壳、树枝、树叶等。
3、工业废料类;如烟道灰、粉煤灰、砂轮灰等。
4、木炭粉或灰;
5、粘结淀粉类;如玉米粉、红薯粉、土豆粉等。
6、添加剂类;碳酸氢钠、氢氧化钠、过磷酸钙、硝酸钠、硝酸铵、硝酸钡中的数种混合而成。
上述各种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
1、煤30-70%;2、素碳5%-35%
3、工业废料5%-10%;4、木炭粉0-30%
5、粘结剂(外加)10-25%;6、添加剂5%-35%
其中添加剂中的各组成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
碳酸氢钠:0.1%-10%;氢氧化钠:0.5%-3%
过磷酸钙:0.5%-8% 硝酸钠:3%-15%
硝酸铵:1%-10%;硝酸钡:5%-20%
本发明的火锅煤球根据主要原料的不同可分两大类:一类为加木炭灰到小于30%;另一类为不加木炭粉。根据上述原料组成及百分比含量配成混合料,外加粘结剂经搅拌、轮碾、成型烘干后即可得成品。
本发明的火锅煤球具有引火快,制造容易、成本低、能用火柴进行点火,且燃烧时间长、火力大,符合卫生要求,同时可以减少木炭的用量,为国家节约大量木材。
实施例:
将煤、素碳原料、工业废料、木炭等原料用粉碎机粉碎成粒度<1mm的粉末,添加剂粉碎成<0.1mm的粉末,按下列配方进行配料成总重量为150克
煤:45%;木炭粉:20%;素碳原料10%;
添加剂:25%;
其中添加剂的组成为:
碳酸氢钠:2% 氢氧化钠:1%;
过磷酸钙:3%;硝酸钠:5%
硝酸钡:14%。
将上述原料进行混合,外加少量粘结剂,进行搅拌、轮碾、成型、烘干,即可得到直径为φ38mm的扁球状火锅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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