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蓖麻秸秆人造木材制品无效
申请号: | 87103250 | 申请日: | 1987-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3250A | 公开(公告)日: | 1988-11-23 |
发明(设计)人: | 蔡振邦;马彦阁;肖焕玉;胡伟彬;孙德忱;石伟;赵国军;王瑛霞;刘继户;董柏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林省白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27N1/02 | 分类号: | B27N1/02;B27N3/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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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蓖麻 秸秆 人造 木材 制品 | ||
1、蓖麻秸杆人造木材制品,其特征在于以粉碎的蓖麻秸杆为主料,以脲醛树脂胶为粘合剂,经加温加压在模具内形成的制品。
2、按权利要求1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蓖麻秸杆的水分在10%以下,脲醛树脂胶与固化剂的混合液为主料的5-12%,加热范围125-145℃,压力范围在15-17公斤/厘米2,加热时间依制品厚度而定,每毫米厚为1分钟。
3、按权利要求1的制品,其特征在其外表粘贴表面装饰。
4、按权利要求1或3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过程中添加了阻燃剂。
5、按权利要求1或3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过程中添加了防水剂。
6、按权利要求1或3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过程中添加了防腐剂。
7、按权利要求1或3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过程中添加了保鲜剂。
8、按权利要求1或3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工艺过程中添加了清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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