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去蒜味漱口液无效
申请号: | 87103923 | 申请日: | 1987-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3923A | 公开(公告)日: | 1987-11-11 |
发明(设计)人: | 孙树侠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树侠 |
主分类号: | A61K7/16 | 分类号: | A61K7/16 |
代理公司: | 农牧渔业部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常凤 |
地址: | 北京市中国***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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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去蒜味 漱口 | ||
1、一种去蒜臭的漱口液,其特征在于内含紫瑾酸、马来酸和水,或者内含紫瑾酸和水或马来酸和水。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瑾酸马来酸混合漱口液,其特征在于适宜浓度为0.3-8.0%,最适浓度为0.3-0.4%,紫瑾酸和马来酸的配比为0.7-1.3∶3.5-4.5。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瑾酸漱口液或马来酸漱口液,其特征在于有效浓度为0.5-8.0%,以0.5%为最好。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漱口液,其特征在于加入辅助剂薄荷精0.05-0.5%、桔精或桂花精0.5-1.0%,可制成水果香型或桂花香型。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漱口液,其特征在于可以是粉剂状的或压制成片剂,也可制成膏状物。在粉剂和片剂中,紫瑾酸马来酸混合物的用量为0.3-8.0%,在膏状物中为0.4-4.0%。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漱口液,其特征在于可放在牙膏和含蒜食品中,以制成具有去蒜味能力的牙膏和排解进食后口腔内的蒜臭味。
7、一种通过漱口、口含、向口腔喷雾、咀嚼、刷牙、搽拭、权利要求1-6所述的漱口液、牙膏和含蒜食品,消除口腔内蒜臭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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