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垂直起飞飞行器无效
申请号: | 87104706.3 | 申请日: | 1987-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53B | 公开(公告)日: | 1991-09-11 |
发明(设计)人: | 拉布伊特·丹尼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拉布伊特·丹尼斯 |
主分类号: | B64C27/02 | 分类号: | B64C27/02;B64C2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刘志平 |
地址: | 法国克***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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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垂直 起飞 飞行器 | ||
1、具有旋翼和辅助尾翼的垂直起飞飞行器,其特征在于,这种飞行器带有至少能使尾翼的一部分保持同正常飞行位置相倾斜的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同正常飞行位置相倾斜的尾翼的一部分安装在大致上平行于升力旋翼的旋转平面的轴(11、19)上。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使尾翼的倾斜部分绕轴不规则转动的装置。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飞行位置中对尾翼的每个部分进行锁紧的锁紧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尾翼的每一部分通过其返回到飞行位置,保证其本身的锁紧。
6、按照权利要求4或5中之一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使尾翼倾斜部分绕其轴不规则转动的装置是由带有传动机构的杠杆系组成的,至少是传动机构(37),传动机构(37)带有锁紧其角位置的锁紧机构(41-51,40-44)。
7、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这种杆杠的传动机构带有一个可调节的摩擦盘(46)。
8、根据权利要求6或者7中任何一项权利要求中所述的飞行器,该飞行器的尾翼通过两个平行的梁分成三部分,尾翼的一个部分位于两个梁之间,尾翼的另外两个部分在外部,其特征在于,每个尾翼的外部部分(8、9)都包括由小连杆操纵的端轴颈(36),它铰接在属于杠杆系的传动机构(60、80)上,这两个传动机构同所属的杠杆系同步。
9、根据权利要求8中所属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尾翼的中间部分(7)包括两个端轴颈(35),它们由两个小连杆操纵,小连杆铰接在传动机构(60、80)上,这两个传动机构装有尾翼的外部部分(8、9)上的操纵杆(56、58)。
10、根据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中间部分(7)的两个操纵杆(57、59)铰接在各自的椭圆形孔(6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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