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天然纤维制品阻燃剂及其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87104726.8 | 申请日: | 1987-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625A | 公开(公告)日: | 1989-01-25 |
发明(设计)人: | 阎之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有机化工厂 |
主分类号: | D21H3/68 | 分类号: | D21H3/68;D06M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鼎铉 |
地址: |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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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然 纤维制品 阻燃 及其 处理 方法 | ||
1、天然纤维制品水溶性阻燃剂,其特征在于由聚磷酸铵和硫酸铵组成,可含泛黄防止剂四硼酸氢铵,其重量配比为聚磷酸铵:硫酸铵:四硼酸氢铵=100∶(10~500)∶(0~20),其固体含量为40~45%。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剂,其特征在于用于纸品阻燃时,其含量配比为聚磷酸铵∶硫酸铵∶四硼酸氢铵=100∶(10~400)∶(0.1~20),最佳配比为100∶(50~200)∶(0.1~15)。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剂,其特征在于用于棉布和毛麻地毯阻燃时,其重量配比为聚磷酸铵∶硫酸铵=100∶(10~300),最佳配比为100∶(50~150),用于丙纶地毯的麻布面阻燃时最佳含量配比为100∶(200~300)。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剂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浸轧制品的阻燃剂浓度按制品的吸液量计算,以保持制品含有阻燃剂的有效量13~15%为宜;在处理不要求抗水性的制品时可加入占阻燃剂溶液0.1~0.5%的渗透剂JFC(脂肪醇聚氧乙稀醚);在处理具有强抗水性,并要求保持其抗水性的纸品时,可采用浸渍温度在50°~80℃之间,浸轧后,在50°~80℃的条件下延缓1~10秒烘干,也可在常温下存放0.5~1小时后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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