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泡制品无效
申请号: | 87105382.9 | 申请日: | 1987-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10B | 公开(公告)日: | 1992-08-05 |
发明(设计)人: | 岛津久夫;木村吉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J9/00 | 分类号: | C08J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王杰,张元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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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泡 制品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无机物质的氯化聚氯乙烯树脂(氯化氯乙烯树脂在下文中称为“CPVC”)的发泡制品及其制造方法,更具体地说,涉及这样一种含无机物质的CPVC的发泡制品,该含无机物质的CPVC具有CPVC的原来特性,由其制得的发泡制品产生的热量和烟都很少且具有极好的耐热性和耐火性,而且当所得的发泡制品置于高温环境中时(例如在200℃下放置1小时)其尺寸稳定性即所谓保持率高,因此适合于作隔热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设备零件、电气设备、车辆零件等等。
CPVC由于其所含的元素中有氯而本质上具有耐火性,而且CPVC具有这样的特性,即由其制得的制品在强制燃烧时产生的热量和烟都很少。
因此,至今人们一直认为CPVC的发泡制品是具有很好的防火性能的隔热材料。
但用作发泡制品的基本树脂的CPVC有这样的问题,即当发泡制品加热到200℃时,发泡制品迅速收缩,没有实用价值,而且当发泡制品被强制留在燃烧环境中时,发泡制品收缩得不再具有制品的形状。
制造CPVC发泡制品的常规方法的例子有:
(1)一种制造发泡制品的方法是将物理性发泡剂浸入CPVC粉末或小丸中,然后用挤压机将CPVC挤出使其膨胀,
(2)一种制造发泡制品的方法是将物理性发泡剂浸入CPVC小丸中,并将该小丸引入预告加热的模具中以便其膨胀,
(3)一种制造发泡制品的方法是将CPVC引入挤压机中,将物理性发泡剂加压导入挤压机中,同时CPVC和物理性发泡剂熔化并混合在一起,然后将熔融的CPVC混合物等挤出以使其膨胀。
(4)一种制造发泡制品的方法是使CPVC与化学性发泡剂相混合,并将CPVC挤出以使其膨胀(但所得发泡制品的膨胀率小,只有3倍左右),等等。
但是按照常规的方法制造CPVC发泡制品难以获得很好的含大量无机物质的发泡制品,因为尽管CPVC中含大量无机物质,但由于膨胀时小孔隔膜破裂,在所得的制品中有很多开孔。
近年来,人们对制造发泡制品的方法进行了很多的研究,例如众所周知的日本审查专利公布第27300/1978号所公开的一种制造CPVC发泡制品的方法(该方法所用的CPVC中含醇,且CPVC是加热后膨胀的)以及日本审查专利公布第25340/1983号所公开的一种制造CPVC发泡制品的方法(该方法所用的CPVC中含特种溶剂,CPVC是加热后膨胀的)。
但按照这些方法并不能获得在高温下具有所要求的尺寸保持率的CPVC发泡制品。
本发明人研制了一种具有合适的尺寸保持率的发泡制品。研究结果发现,虽然按照常规方法当CPVC中含大量无机物质时小孔隔膜会在膨胀时破裂或所得的发泡制品变脆,但本发明人找到一种具有合适的尺寸保持率且没有上述问题的发泡制品,还找到了通过加入大量无机物质以制备该发泡制品的方法,现已完成了本发明。
首先,本发明提供一种在200℃下加热1小时后其尺寸保持率不低于70%且膨胀率不小于5倍的发泡制品。
本发明的含无机物质的CPVC的发泡制品的制造方法是先使CPVC中含有无机物质然后使其膨胀。当发泡制品置于高温环境中时,其尺寸保持率主要取决于无机物质的种类和用量。
评定收缩特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本发明人研究了收缩特性的评定方法。研究结果找到了这样一种评定收缩特性的方法,即在高于CPVC的软化温度的温度下,也就是在200℃下,将制品加热1小时,然后通过测定那时的尺寸保持率以评定其收缩特性。对会不同种类无机物质的发泡制品的尺寸保持率进行测定后,本发明人发现尺寸保持率受制品中所含的无机物质的种类和单位体积的发泡制品中所含无机物质的量的影响。
测定结果,不含无机物质的发泡制品在上述条件下的尺寸保持率约为40%,且制品大大收缩。但本发明的发泡制品,由于其单位体积的制品中所含无机物质的量可根据无机物质的种类而适当地选配,因而其尺寸保持率不低于70%,且受热引起的收缩极小。这就是说,当本发明的CPVC的发泡制品加热至CPVC的软化温度以上(即200℃)时,制品产生的热和烟都很少,其尺寸收缩极小。
其次,本发明提供了这样一种组合物的发泡制品,该组合物中有含有磷酸酯和无机物质的CPVC,CPVC的氯含量为59-69%(重量)。随着氯含量的增加,CPVC产生很少热和烟的特性变得更为显著。
虽然CPVC具有上述特性,但当由包含含有无机物质且氯含量不小于68%(重量)的CPVC的组合物制成的发泡制品用例如JISA1321所规定的表面试验方法进行强制燃烧时,制品仍难以保持其形状,因为发泡制品的树脂部分被烧成灰烬,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发泡制品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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