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防湿伞无效
申请号: | 87201255 | 申请日: | 1987-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87201255U | 公开(公告)日: | 1988-02-03 |
发明(设计)人: | 傅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傅黎明 |
主分类号: | A45B11/00 | 分类号: | A45B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密***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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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湿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的改进,特别是一种具有一定硬度外壳的防湿伞。
现有的伞种类很多:有雨伞、阳伞、缩折伞(包括三折和二折)和普通伞。所有这些伞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打湿后不能再放进包内,或挤坐公共汽车(会弄湿自己或别人的衣裤),因此使用很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效的防湿并使用方便的伞。
本实用新型的实现是在伞的外部做一只具有一定硬度的外壳。外壳可用塑料、金属等等材料制成。此外套旋下或拉下后就是伞的第二节伞柄,可节省一节伞柄的钢材料。使用时只要将伞壳拉出或旋出,旋入或插入伞柄接头内便可使用。不用时,将伞壳(此时已称为伞柄)旋出或拉出,再旋入或插入有伞布的一头,便可乘车或放入包内,湿伞布不会与其他东西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1.在伞不用时,伞壳罩住湿的伞布,有效地防止弄湿其它物品。
2.伞壳当作伞柄后,因为伞壳比较粗,所以增加了伞柄的强度,增强了抗风能力。
3.伞壳用塑料或其他金属材料制成,可节省一定的钢材料。
4.伞柄增粗后,撑伞时手感比较舒适。
5.由于伞柄增粗,伞柄上可嵌上小镜子或其它饰物,尤其适用于妇女。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附图给出。
附图1,根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防湿伞组成图。附图2是伞撑开时的情景。
参照图1,伞布面(1)、伞柄(3)、伞骨(4)的装配均同现有缩折伞相同。伞接头(5)的两端都有螺纹,一端同伞柄(3)固定连接。伞壳(2)是一具有刚性的筒体,一端封闭,一端具有螺纹。旋(或用其它连接方式)在伞接头(5)上,使伞面不外露(图1情景)。使用伞时,伞壳(2)从伞接头(5)上旋下(或其它连接方式),在伞接头(5)的另一端上旋上(或用其它连接方式),成为伞柄下面通过伞接头连接的另一节伞柄(图2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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