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安全照明多用伞无效
申请号: | 87202836 | 申请日: | 1987-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87202836U | 公开(公告)日: | 1988-01-06 |
发明(设计)人: | 涂兆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涂兆清 |
主分类号: | A45B3/02 | 分类号: | A45B3/02;A45B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浙江省缙云***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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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照明 多用 | ||
本实用新型是属于日常使用雨具中伞类。
伞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下雨天晚上,广大村镇、甚至是城市上夜班的职工、夜自修回家的学生,既要戴伞、又要拿电筒,如果还要提点东西则极不方便。有时忘了带电筒就行走困难。雨天行人匆匆忙忙、自行车及车辆在转弯、交叉路口因天黑看不清对方而撞伤、撞死人时有发生。
本实用新型正是为了克服生活上的不便和避免上述不幸事故而将普通雨具加以改制而成。
本实用新型实施如下:
图1是安全照明多用伞伞顶剖面图。
图2是安全照明多用伞伞柄剖面图。
有机玻璃罩〔1〕保护信号灯〔2〕、电阻〔3〕和防潮,罩〔1〕固定在伞杆顶上。信号灯〔2〕两脚分别接电线接点〔A1〕、〔B1〕。伞杆〔6〕固定在伞柄〔7〕上,微型开关〔3〕固定在伞柄外壳〔7〕(也即手柄电筒体)上,电池组〔5〕装在筒体内,聚光电珠〔1〕固定在灯头罩〔2〕上、灯罩〔2〕与手柄〔7〕用螺纹结合,可有效地达到防湿的目的。信号灯〔2〕电源由电池组〔5〕供电,电线〔A〕与〔A1〕连接,〔B〕与〔B1〕连接。一按开关〔3〕两灯即亮,松手即黑。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安全美观。雨天晚上戴伞时,若接通电路伞顶发光,表示有人,即使是漆黑也可以防止和减少碰撞事故,大大提高行人的安全感。同时又增加伞的花色品种,配各种颜色的发光体使伞更美观,给夜晚增添色彩。
2.方便多用。雨天晚上不要带电筒,伞既可作信号指示、防雨、又可照明。
3.经济实惠。只要适当增加电路的几个元件,伞柄、伞顶适当改型,伞厂只需增加微小的设备投资就可生产新型的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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