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可调重式哑铃无效
申请号: | 87208551 | 申请日: | 1987-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87208551U | 公开(公告)日: | 1988-06-08 |
发明(设计)人: | 刘成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成玉 |
主分类号: | A63B11/02 | 分类号: | A63B1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甘肃省金昌***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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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调 哑铃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应用于健美运动和其它力量型运动的训练器械。其优点在于此型可以在基重与总重之间进行小级差的等级调重。
哑铃是从事健美运动和其它力量型运动所必须的训练器械之一。目前社会上普遍使用的哑铃均是在握把的两端焊接重物而成,有的干脆是整体铸造的。这种一体式哑铃的缺陷有三点:其一,训练者最初使用一种哑铃时,过轻或过重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训练效果,即使当时很合适,在其后数月就会觉得太轻,使训练者事倍功半;其二,业余训练者同时拥有几种重量的哑铃,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这样,人们就不能很好的将自己的训练持续下去;其三,训练者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训练,也需要不同的负重,一对一体式哑铃也无法满足训练者的这种需要。
本实用新型以分体式的结构设计,解决了一体式哑铃的以上三点不足。
可调重式哑铃共分三种,即三个基重级别——4公斤、6公斤、8公斤(暂自编为A、B、C),使用两种握把(暂自编为Ⅰ型和Ⅱ型),见图1和图6,其重量分别为0.75公斤和1公斤。每只哑铃由握把、基重片、配重片以螺纹联接而成,配重片重量按0.5、1、2、4、8(公斤)设置。
现就所分三种,具体说明如下:
A-Ⅰ型:采用Ⅰ型握把,基重4公斤,基重片重3.25公斤(一对),如图2所示。配重片共三组,重量分别为0.5、1、2公斤(每组两片),见图3、图4、图5。此型总重7.5公斤,一次最小调重量为0.5公斤(对称)或0.25公斤(非对称)。适用于女青年及低年龄训练者使用。
B-Ⅱ型:采用Ⅱ型握把,基重6公斤,基重片重5公斤(一对),如图7所示。配重片共4组,重量分别为0.5、1、2、4公斤(每组两片),见图8、图9、图10、图11。此型总重13.5公斤,一次最小调重量为0.5公斤(对称)或0.25公斤(非对称),适用于多数普通训练者使用。
C-Ⅱ型:采用Ⅱ型握把,基重8公斤,基重片重7公斤(一对),如图12所示。配重片共四组,重量分别为1、2、4、8公斤(每组两片)见图13、图8、图8、图9、图14。此型总重23公斤,一次最小调重量为1公斤(对称)或0.5公斤(非对称),适用于身体素质较好的训练者使用。
附图所标尺寸为本人经多次试算后最终确定的。计算中,π取3.14,材料密度取7.8,考虑到此型属训练性器械,因此本人将一些关健尺寸精确到0.1毫米。
附图中哑铃片外缘倒角均为1×45°,螺纹端倒角均为1.5×15°,内螺纹退刀槽为φ24.4(M24)和φ30.4(M30),外螺纹退刀槽为φ21(M24)和φ27(M30)。哑铃片一侧深为2mm的环形槽供铸造文字之用。
实现本实用新型可采用铸造毛坯、车削螺纹工艺,因此本人建议采用ZG25或ZG35材料,亦可采用HT15-33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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