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避孕器具放置器无效
申请号: | 87214751 | 申请日: | 1987-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87214751U | 公开(公告)日: | 1988-12-14 |
发明(设计)人: | 曾儒飞;刘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医用设备厂 |
主分类号: | A61F5/47 | 分类号: | A61F5/47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立荣 |
地址: | 四川省重庆***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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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避孕 器具 放置 | ||
1、一种子宫内避孕器具的放置器,带有把手和具有叉头,其特征是:直杆用空心管(11)制成,空心管(11)的管腔(2)内装一根与空心管(11)纵向滑移配合的拉勾(5),拉勾(5)的倒勾(4)与空心管(11)的叉头(1)之间通过滑轴(7)进行距离变化调节,当叉头(1)与倒勾(4)的拉伸力不够时,由调节推钮(8)提高其空心管(11)与拉勾(5)之间的控制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置器,其特征是:空心管(11)的把手(9)端开有一定长度的纵向通槽(10),叉头(1)端开有短于纵向通槽(10)的纵向导槽(3),中间表面部位标有空心管(11)长度的数字和刻度线。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放置器,其特征是:拉勾(5)靠把手(9)端有与纵向通槽(10)配合的滑轴(7),当滑轴(7)靠把手(9)时,拉勾(5)的倒勾(4)裸露在纵向导槽(3)的位置,并与叉头(1)之间的距离为最大;当滑轴(7)靠空心管(11)的中间部位时,拉勾(5)的倒勾(4)则潜入管腔(2)内,并与叉头(1)之间的距离为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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