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铝合金无公害处理剂及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8100182.1 | 申请日: | 1988-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05B | 公开(公告)日: | 1991-11-27 |
发明(设计)人: | 吴荣生;李学仁;何蓓苓;周昌宝;王子兰;高以熹;商保禄;于家康;张宦恭;刘彦彬;李育才;陈志毅;李吉孚;付淑文;陈宝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航空工业部第六三三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国营第一一三厂;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三○一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22C1/06 | 分类号: | C22C1/06;C22C21/04 |
代理公司: | 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戈涛,梁瑞林 |
地址: | 上海市漕溪***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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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铝合金 公害 处理 配制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冶金领域,涉及到一种新型的铝合金无公害精炼变质一次处理剂。
铝合金精炼变质剂是铝合金熔炼必须使用的固态熔剂,它由多种盐类的混合物组成。使用它的目的是排除铝合金液中的气体,主要是氢气,并排除铝合金液中的非金属夹杂物;另外还要将合金的金相组织加以细化。前者称为精炼,后者称为变质。传统的作法是用氯盐(如C2Cl6)做精炼剂,用钠盐做变质剂。这样作虽然能保证铝铸件的质量,但公害严重,使用氯盐精炼剂时产生Cl2、HCl、HF、AlCl3等大量有毒气体,操作时浓烟滚滚,严重腐蚀厂房设备,污染环境,造成操作工人职业病,危害工人身体健康。我国于七十年代末开展了无公害精炼变质剂的研究工作,取得不少科研成果,出现了一批商品化的产品。比如以硝酸钠、碳、碳酸盐为主要成份的铝硅合金无毒精炼变质综合处理剂(参见《铸工》杂志1982年第1期第10~18页);还有一种由NaCO3、KNO3、C、Mg粉等组成的处理剂以及随后出现的以NaNO3、C为基的无公害精炼剂和以Na2CO3Mg粉为基的无公害变质剂。上述处理剂在使用中虽然减少了使用C2Cl6时的公害,但对合金有加气作用,精炼效果差,对于一些必需按国标或航标检验质量的铝铸件不能适用。
苏联专利SU-981411提出了一种精炼变质一次处理剂,采用C2Cl6、NaCl、KCl和NaF、KBF4、K2TiF6等组元作为铝合金的精炼变质一次处理剂。但该专利含有10-25%的C2Cl6,操作过程仍然产生HCl、Cl2、等有毒气体,没有解决无公害问题,此外,该专利中含有K2TiF6、KBF4这样的昂贵材料,成本高。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铝合金无公害精炼变质一次处理剂,它不但能保证精炼变质效果,适于生产符合国标、航标规定的高质量铝铸件,而且能消除公害,达到基本上无烟、无味、无尘的理想效果,同时还能降低成本,减少合金熔耗。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由包括KCl、NaCl、和NaF的多种盐类组成混合物,其特点是,混合物中包含Na2SiF6、BaSO4和MgCO3,各种盐类的重量百分比范围是:
Na2SiF61~4,NaCl 30~50,
KCl 8~15,NaF 10~20,
BaSO45~15,MgCO310~3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航空工业部第六三三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国营第一一三厂;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三○一研究所,未经航空工业部第六三三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国营第一一三厂;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三○一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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