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烟雾释放制品无效
申请号: | 88100383 | 申请日: | 1988-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88100383A | 公开(公告)日: | 1988-08-03 |
发明(设计)人: | 唐纳德·勒鲁瓦·罗伯兹;卡尔·克里;斯托弗·莫利森;约翰尼·李·布鲁克;伊沃思·卢埃林·克鲁克斯;布雷德利·詹姆斯·英格布雷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R·J·雷诺兹烟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18 | 分类号: | A24D1/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美国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雾 释放 制品 | ||
1、一种卷烟型烟雾释放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
a,一个具有长度小于30毫米的碳素可燃烧的燃料元件;
b,烟雾发生装置(机构)它和燃料元件分开并且至少含有一种烟雾形成物质;
c,阻挡机构,它和燃料元件分开,位于燃料元件和烟雾发生装置之间用于阻挡燃料元件的燃料气体,使其不能直接通过制品;
d,通过制品的外周,为烟雾发生机构提供空气源的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还包括一与燃料元件接触的导热套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套管构成阻挡机构的一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烟雾形成物质包含在导热套管内的基质之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基质是热稳定物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其中基质是碳纤维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制品的外周设有至少一个为将空气源提供到烟雾发生机构的孔道,孔道与燃料元件的外周纵向隔开。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燃料元件中包含用作改良其燃烧特性的媒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燃料元件长度小于15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套管是金属的。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套管至少有一个作为空气通道的外周孔。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烟雾形成物质包括至少一种多元醇。
13、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靠近燃料元件的套管端部的一端是封闭的,使来自燃料元件的气流不能流到套管之内。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套管包括(ⅰ)一外构件,该外构件具有一与燃料元件接触的封闭端和一与燃料元件离开的使空气能进入的开口端,(ⅱ)一导热内构件,它至少部分地位于外构件内、与其接触并至少一部分与外构件分离,以便在其间形成至少一个空气通道,内构件形成至少一个空气通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外构件的一部分埋入燃料元件之中。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烟雾形成物质位于内构件内。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导热套管的外和内构件之间的通道在抽烟期间把空气引向制品的燃料元件端,而在内构件内的通道在抽烟期把空气引向制品的嘴端。
1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通道机构,该机构使空气从外周空气源流到靠近燃料元件的区域以便将空气加热并将加热过的空气导向烟雾形成物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构件形成通道机构的一部分。
2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烟雾形成物质包括至少一种香味剂。
21、一种卷烟型烟雾释放制品,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a,热源;
b,烟雾发生机构,它与热源分离并包括至少一种烟雾形成物质;
c,将空气源经制品的外周供给到烟雾发生装置的机构。
d,阻挡机构,它与热源分开并位于热源和烟雾发生装置之间使经过制品外周进入的气体不能接触热源。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热源是一含碳燃料元件并进一步包括与燃料元件接触的导热套管。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导热套管构成阻挡机构的一部分。
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烟雾形成物质包含导热套管内的基质之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R·J·雷诺兹烟公司,未经R·J·雷诺兹烟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81003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产生氧气的固形剂
- 下一篇:射击“无壳”弹武器的改进及所用的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