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稻壳或木屑制造木炭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8101387.0 | 申请日: | 1988-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07518B | 公开(公告)日: | 1990-04-11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祥;刘铁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春市防锈材料厂;长春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0L5/44 | 分类号: | C10L5/44;C10B53/02 |
代理公司: | 长春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利民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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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稻壳 木屑 制造 木炭 方法 | ||
1、一种将稻壳、木屑及类似细碎木质物质加工成木炭的方法,其特征是将前述被加工物质挤压或模压成型,然后将成型品在碳化炉中逐步升温碳化,升温碳化的过程如下:
(1)先将炉温升至250~290℃,保持此温度20~40分钟;
(2)在(1)的基础上升温至300~340℃,保持此温度1.5~3小时;
(3)在(2)的基础上升温至350~400℃,保持此温度2.5~3小时;
(4)在(3)的基础上升温至410~450℃,保持此温度5~10小时,然后降温出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被加工的稻壳、木屑或类似细碎木质物质的含水量要在10%~18%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挤压或模压后的成型品的密度为1.1~2克/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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