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替代牙齿或部分骨组织的植入物无效
申请号: | 88104540.3 | 申请日: | 1988-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60A | 公开(公告)日: | 1989-07-05 |
发明(设计)人: | 安蒂·伊利-厄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蒂·伊利-厄普 |
主分类号: | A61K6/04 | 分类号: | A61K6/04;A61C8/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若娟 |
地址: | 芬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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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替代 牙齿 部分 组织 植入 | ||
1、一种用于代替牙齿或骨组织其它部分的植入物,需要强度时有一个金属芯核(1),它具有附着于该金属上的、由于有金属氧化物添加物而不可吸收的一种生物玻璃,即Ca-P玻璃,此外还具有对骨头或生物体是可吸收的Ca-P玻璃,其特征在于通过将HA加到可吸收的Ca-P玻璃(4)和不可吸收(由于金属氧化物)的Ca-P玻璃(2)以及还可加到缓慢可吸收的这种玻璃中保证了组织与植入物、各层彼此之间以及层与金属的结合稳定性,第二层与第四层之间加入Ca-P玻璃和HA混合物层,这样就可以将该结构既可用在牙植入物中也可用在其它型式的植入物中。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个结构,其特征在于其金属芯核全部由不可吸收的Ca-P玻璃来代替,而生物体按照本发明通过将HA加到夹层而与这个芯核结合。
3、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个结构,其特征在于当植入物用在关节中时,若关节的骨物质在内侧,则内层(4)是可吸收的Ca-P玻璃和HA的混合物,而外层(2)是不可吸收的Ca-P玻璃层。若关节的骨物质在外侧时,情况正相反。
4、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个结构,其特征在于本发明的Ca-P玻璃和HA混合物被用作骨腔中的颗粒填料,于是不论是分层的(5a)或慢吸收的(3)或快吸收的(4)颗粒(5b,bc,5d)在它们被吸收时通过骨而与骨头彼此相连。
5、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个结构,其特征在于用来代替骨头的块或者部分地或者全部地由缓慢可吸收的(3)或快吸收的(4)Ca-P玻璃和HA混合物组成。
6、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结构,其特征在于依靠Ca-P玻璃和HA的不可吸收的(2)混合物代替缓慢可吸收的Ca-P玻璃HA混合物,金属部分(1)与骨头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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