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复合型混凝土减水剂无效
申请号: | 88105611.1 | 申请日: | 1988-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33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5-30 |
发明(设计)人: | 吕子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C04B40/06 | 分类号: | C04B40/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上海市华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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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合型 混凝土 水剂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复合型混凝土减水剂,特别涉及到以生石灰为基本配合材料而生产的普通复合型混凝土减水剂。
参阅文献《混凝土外加剂概论》(卢璋等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85,第168~170页),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中,木质素磺酸纳是作为一种普通型的减水物质出现的,而硫酸纳则是一种可提高混凝土早期强度的普通化学物质。若将这二种物质混合使用,则可得到减水和早强的共同效果。但是,这样的配方结果,必然使混凝土减水剂的生产成本停留在较高的水准上,不利于生产方和使用方。即使适量的使用一部分填充料也不可能使生产成本有较大的下降,况且,由于填充料的存在反使产品的综合性能有所下降。查阅根据自1960~1972年期间与水泥和砂浆外加剂有关的美国专利资料编辑出版的文献《Cement and Mortar additives》(1972,by Noyes Data Corporation),也未发现有良好的解决方案。
本发明的任务是要获得一种生产成本较为低廉的而又不失其实用性的兼具减水和早强功能的普通型混凝土减水剂。
在本发明中,介绍一种采用生石灰的复合型混凝土减水剂。由于生石灰在与水的化合反应中所表现出的特性,以及生石灰作为一种广泛性材料在各个不同地区的取材容易性,决定了采用生石灰来有效参与混凝土中的水化反应过程的可能性与实际可行性。本发明的基本配合材料为生石灰、木质素磺酸纳、硫酸纳和填充料。其相互间的基本匹配关系(重量比)为:生石灰5~30%,木质素磺酸纳5~20%,硫酸纳30~70%,填充料10~25%。
由于生石灰的取材广泛性和廉价性,可使生产成本得到有效的降低。按上海地区的目前情况,在确保减水剂功能的情况下,当生石灰掺量在5~30%时,每吨产品的生产成本可降低10~45%。当生石灰掺量在5~20%时,产品的综合经济技术效果为最佳状态,此时,每吨产品的生产成本可降低10~30%,在性能上,当按水泥重量的1~3%掺入到混凝土拌合物中去时,减水率可达8~18%,一天强度可提高10~30%。
本产品在生产工艺流程上可采取全部原材料按比例配合初步混合后,由喂料机一起喂入研磨机研磨,然后包装的方法:也可采用先把生石灰、硫酸纳和填充料三者配合,研磨,然后在包装前再外掺木质素磺酸纳的方法。本发明是一种粉状产品,对产品细度要求不严,一般可控制在100~250目之间。在发明中所用的部份原材料具有可替代性。木质素磺酸纳可用其他木质素磺酸盐来取代。填充料可以是工业废渣,也可是天然材料,只要在这些材料中含有一部分活性二氧化硅和活性三氧化二铝时都可被使用。当发生等量替代时,产品性能不会发生大幅度变化。
至此,已经表明和介绍了一种混凝土减水剂,它满足了生产方和使用方对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而产品性能已能适合于各类普通混凝土的减水早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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