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草酸生产中原料合成气的脱硫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8106402.5 | 申请日: | 1988-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13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21 |
发明(设计)人: | 陈启文;丁顺玫;李建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化工原料厂 |
主分类号: | B01D53/36 | 分类号: | B01D53/36 |
代理公司: | 武汉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明 |
地址: |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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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草酸 生产 原料 合成气 脱硫 方法 | ||
1、一种生产草酸的原料合成气脱硫的工艺方法,其特征是对原料合成气采用气液相催化氧化法进行脱硫,脱硫催化剂为PDS,即酞菁钴磺酸盐系化合物的混合物,PDS脱硫催化剂配制成碱性的水溶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原料合成气为黄磷尾气,PDS脱硫与氧化再生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PDS溶液的碱含量在10~30毫克/升之间,其PH=7.5~8.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PDS溶液与黄磷尾气的液气比为16(立升)∶1(立方米),且液相不得小于16立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PDS溶液的PDS浓度范围为2~50PPm,其最佳范围是2~3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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