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性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8108269.4 | 申请日: | 1988-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957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6-13 |
发明(设计)人: | 贾丽明;赵光贤;吕志强;汪康林;沈兴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吴县人革制品厂 |
主分类号: | D06N3/06 | 分类号: | D06N3/0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绮霞 |
地址: | 江苏省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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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性 聚氯乙烯 人造革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改性人造革,它包括
(1)作为材料骨架的纺织物基布;
(2)聚氯乙烯贴面薄膜(以下简称薄膜层);
(3)介于基布和薄膜层之间的聚氯乙烯泡沫微孔中间层(以下简称微孔层),其特征是在薄膜层和微孔层中分别含有5-20份(以重量计,并以聚氯乙烯主体材料的含量100份为基准,下同)的改性剂,此种改性剂选自下述二种聚合物中的一种:
(a)结构式[1]的聚合物
式中R1为1至6个碳原子的烷基,R2为1至4个碳原子的烷基
(b)氯化高聚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人造革,其特征在于式[1]中的R为丁烷基,R2为甲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薄膜层和微孔层中改性剂的含量分别为10-1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改性剂是分子式[1]聚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氯化高聚物是氯化聚乙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薄膜层中还含有60-90份增塑剂,1-5份稳定剂,1-2份增白剂,10-30份填充剂:所说的微孔层还含有100-120份增塑剂,20-30份稳定剂,1.5-3.0份发孔剂,10-30份填充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增塑剂是以70%二辛酯、15%二丁酯和15%氯化石蜡所组成的混合物;所说的稳定剂是硬脂酸盐混合物;所说的增白剂是钛面粉与群青的混合物;所说的填充剂选自由白炭黑、碳酸钙和活性碳酸钙所组成的这一组中的任一种;所说的发孔剂为偶氮二甲酰胺。
8、一种改性人造革的制造方法,它包括下列工序:
(1)微孔层浆料的配制(以聚氯乙烯为主体);
(2)薄膜层料的制备(以聚氯乙烯为主体);
(3)复合,该复合工序又包括:
(a)微孔层与基布的复合;
(b)微孔层与薄膜的复合,
该法的特征是在微孔层和薄膜层的浆料中分别加有5-20份(以重量计,并以聚氯乙烯主体材料的含量100份为基准,下同)的改性剂,此种改性剂选自下述二种材料中的任一种:
(a)结构式[1]的聚合物
式中R1为1至6个碳原子的烷基,R2为1至4个碳原子的烷基,n为正整数;
(b)氯化高聚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式[1]中的R1为丁烷基,R2为甲基。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氯化高聚物是氯化聚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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