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戒烟烟嘴无效
申请号: | 88202301.2 | 申请日: | 1988-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580U | 公开(公告)日: | 1989-10-11 |
发明(设计)人: | 侯宝星;刘清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宝星 |
主分类号: | A24F13/02 | 分类号: | A24F1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北京市西郊***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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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戒烟 烟嘴 | ||
吸烟用的烟嘴,样式、花色、材料不一,但它们都是吸烟用具,并不能通过利用烟嘴吸烟而达到戒烟的目的。吸烟对人类危害很大,大约88%的肺癌可归于吸烟,而且吸烟也可带来其它疾病。国内外现有戒烟手段不一,戒烟糖、戒烟水及戒烟茶均有出售,虽达到了一定的疗效,但大多数吸烟者很不习惯这种戒烟方式。本发明是向人们提供一种方便可行的戒烟嘴,人们通过这种含有药物的烟嘴吸烟后,很快对吸烟产生一种厌恶感,一般7~10天内即可达到戒烟目的。
本实用新型是由下述设计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由烟嘴(1)、带孔的隔片(2)及填充囊(3)组成。吸烟者吸烟时,烟雾通过装有挥发性药物的填充囊过滤后。吸入的烟雾对吸烟者一种刺激,从而对吸烟产生一种厌恶感。为了使填充囊与烟不接触在烟嘴的大腔,大腔中部装有带孔的隔片。本实用新型起到了对戒烟者有一种良好帮助的效果。人们通过使用这种简便易行的戒烟嘴,经过一段时间就可达到戒烟的目的,给社会带来了一种积极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由附图说明:
附图中所示(1)是一般普通的烟嘴,其特点是烟嘴的大腔部略长于普通的烟嘴大腔。烟嘴(1)的大腔中装有填充囊(2),填充囊中装有挥发性的无毒药物,填充囊被带孔的隔片(2)隔固住,当吸烟者将烟插入烟嘴,点燃后,吸入的烟雾经过了装有挥发性药物的填充囊过滤后,使烟雾与挥发性药物的气味混合,使这种烟雾对人有刺激,对烟味产生一种厌恶感。短期使用可达到戒烟目的。配方1:细辛、鹅不食草。配方2:鹅不食草、辛花、鱼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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