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直燃式医疗废物焚烧炉无效
申请号: | 88204187.8 | 申请日: | 1988-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873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2-01 |
发明(设计)人: | 李赞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3G5/34 | 分类号: | F23G5/34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本谦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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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燃式 医疗 废物 焚烧 | ||
1、一种以煤或柴作助燃剂,主要由炉膛(5)、燃烧室(7)、排灰室(9)、烟道(10)和除尘器(11)组成的焚烧炉,其特征是在炉膛(5)内壁从下至上设置若干条通风凹槽(5a);在炉膛(5)顶部与烟道(10)之间增设一个下部带有多孔板(4)的静压箱(3)。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焚烧炉,其特征是凹槽型通风道(5a)的宽度与深度为60~70毫米。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焚烧炉,其特征是静压箱的高度为炉膛高度的1/2~1/4。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焚烧炉,其特征是多孔板的孔径为20~3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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