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排气漏斗无效
申请号: | 88206452.5 | 申请日: | 1988-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968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3-29 |
发明(设计)人: | 郭湘泗;罗华;杨鹏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湘泗 |
主分类号: | B67C11/00 | 分类号: | B67C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北京市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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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气 漏斗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漏斗。
向小口径的容器中灌注液体,最常用的办法是用漏斗导流。但现在的漏斗由于结构上的不合理,在灌注液体时,往往发生气阻现象,即由于漏斗的圆锥形壁和容器口紧紧贴住,使得注入液体时,容器中原有的空气排不出来,液体又难以流入的现象。特别是在灌注温度较高的液体时,由于空气热膨胀,常会出现液体喷出漏斗的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具有新型结构的漏斗,用它灌注液体时,不会发生气阻现象。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把漏斗的锥形部(即灌注液体时和容器口接触的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做成截面为非圆形的结构,由于绝大多数常用容器都是圆口的,这样,当漏斗插入容器中时,无论和容器口接触的锥形部截面为多边形、椭圆形,还是其它不规则形状,漏斗壁和容器口之间就必然会有间隙存在,正是此间隙的排气作用,使得气阻现象得以克服。其原理是:当通过漏斗向容器中灌注液体时,随着液体的流入,容器中原来存在的空气被排挤并通过漏斗壁与容器口之间的空隙流逸到容器外,这样就形成了液体和气体各行其道,从而避免了气体出不来液体流不进的气阻现象发生。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漏斗的俯视图。
图2为漏斗的正视图。
图3为漏斗的锥形部的剖视图。
图4为漏斗的结构原理图。
如图2所示,漏斗由漏斗缘1、锥形部2和下导管3组成。漏斗的锥形部2有一部分21截面为三角形,如图3所示。根据需要也可以把整个锥形部全做成截面为三角形。当截面为三角形的锥形部插到圆口的容器时,就会形成图4所示的间隙S1,这样,当灌注液体时,随液体从S2截面流入,容器中原有的空气就会被排挤并通过S1截面逸出,不会发生气阻现象。
在上述实施例中,锥形部包含有截面为三角形的部分,实际上,把截面为三角形的部分改为其它形状的截面,如多于三边的多边形、椭圆形,也可达到同样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材料为塑料、陶瓷、玻璃、橡胶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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