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杂技木偶无效
申请号: | 88213121.4 | 申请日: | 1988-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282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3-01 |
发明(设计)人: | 王加范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加范 |
主分类号: | A63H7/02 | 分类号: | A63H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耿慕白,邢少真 |
地址: | 山东省海伦***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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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杂技 木偶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表演道具,特别是一种供演出和娱乐的木偶。
公知的布袋木偶是将手伸进布袋内,用手指来操纵木偶的头部,肢体做出各种动作,配合各种音响来进行表演,这是自布袋木偶问世以来仅有的功能,无有更新。现在人们对文化娱乐的欣赏水平越来越高,这种只局限于头部和肢体动作单一的木偶已逐渐不被人们所喜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能够增加表演功能的杂技木偶。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杂技木偶,由像型头部和布袋式的体部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殊之处是:像型头部上有一顶物(1),顶物同一侧两端各钻有一个小孔;像型头部内装有一锥形支撑柱(2),柱上钻有一个直孔和一个斜孔;两根尼龙丝(3)一端通过直孔和斜孔穿出头部,分别与木偶头部上的顶物(1)两端连接,另一端通过布袋体部穿出,分别与拉杆(4)两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像型头部可用布料加充填物、木料、塑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灵活,表演形式新颖活泼,趣味性强等特点,即可作为表演道具又可作为玩具,应用范围广泛。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熊猫顶坛子的杂技木偶,用布加棉花或泡沫塑料做成隆起的熊猫头部(也可用木雕、注塑做成头部);用布做成肢体成布袋样;熊猫头部上顶有一个坛子(用木料或塑料制成),坛子同一侧的坛口和坛底各钻有一个∮3毫米孔;像型头部内装有一个牵引装置,由锥形支撑柱(2)、尼龙丝(3)、拉杆(4)组成。锥形支撑柱(2)用木料或塑料制成,柱的上部钻有一个∮3毫米的斜通孔,柱的下部台阶处钻有一个∮3毫米的直孔;两根尼龙丝(3)一端通过台阶上直孔穿入斜孔从熊猫头部穿出,分别穿过坛口和坛底小孔与坛子连接,另一端通过布袋体部穿出,分别与拉杆(4)两端连接。用手拉拉杆(4)熊猫头部上的坛子就会上下左右变幻,模仿杂技演员顶坛子的动作,憨态可掬,趣味无穷。
同理,利用这种牵引装置,还可以做成狗熊顶桌子、人顶人等多种形式的杂技木偶,简单而易操作。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杂技木偶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牵引装置示意图。
1——顶物
2——锥形支撑物
3——尼龙丝
4——拉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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