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果削皮器无效
申请号: | 88217274.3 | 申请日: | 1988-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453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9-20 |
发明(设计)人: | 贾春满;陆文秀;王冬生;王忠祥;王新敏;赫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轻工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A47J17/16 | 分类号: | A47J17/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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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果 削皮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使水果脱皮的装置。
本实用新型实现以前,人们在食用苹果、梨等需削皮的水果前,在削皮时需一手持刀具,一手持所述的水果,这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削皮时比较危险,操作不方便,特别是在食用时很不卫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水果削皮器,从而使所述水果的削皮操作简单、安全、快速,水果的食用卫生。
本实用新型主要由以手柄、轴、齿轮、蜗轮、蜗杆组成的传动机构及转盘、刀具、叉具、外壳组成。在生产中可以采用工程塑料一次成型,也可以采用铁金属材料制成。
下面结合附图对结构作详细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手柄1、轴2、转盘10、齿轮4、5、6、蜗杆7、蜗轮8、组成本实用新型的传动机构,并与叉具3、弹簧11、刀具9组成削皮机构;13为外壳。
齿轮5为介过轮,并分别与4、6相啮合,齿轮4、6的齿数相同,在所述齿轮4的轴2的一端有手柄1,另一端有叉具3;在所述齿轮6的输出轴12上有蜗杆7与所述蜗轮8相啮合;在所述蜗轮的中心轴上连接有转盘10,在所述转盘10上的同一点上固定有弹簧11,刀具9;所述齿轮4与所述蜗轮8的传动比可以为9:1~12:1;在整个传动机构外包有外壳13。
所述的叉具可以螺纹连接于所述的轴2上,其结构可以为若干根(二根以上)最好为三根,塑料或不锈钢叉针,固定在带有螺纹的叉座上。
在使用时,可以将所述的水果插于叉具上,使刀具在弹簧的作用下使刀刃插入果皮中,然后转动手柄,当手柄转动9~12周时,水果转动9~12周,而刀具转动0.5周,即从水果的一端移动到另一端,此时整个削皮动作完成。
本实用新型结构比较简单,使用方便,可以保证水果的食用卫生,尤其适用于苹果、梨的削皮时使用。
实施例,所述的削皮器的结构与前述相同。所述的齿轮4与所述蜗轮8的传动比比为12:1,所述的叉具的结构为三根不锈钢叉针固定于所述的带有螺纹的叉座上。生产时使用工程塑料一次成型。
在使用时将水果叉于叉具上,使刀具在弹簧的作用下使刀刃叉入果皮中,转动手柄12周时,水果转动12周,此时转盘带动所述刀具水平转动半周,即完成整个削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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