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89103628.8 | 申请日: | 1989-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70C | 公开(公告)日: | 1993-07-21 |
发明(设计)人: | 马丁纳斯·维克托·克里斯蒂安·斯特鲁马;威廉马斯·阿德里安纳斯·杰拉达斯·蒂马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18 | 分类号: | G02B27/18;G03B21/28;F21V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耀煌,吴增勇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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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系统 | ||
1、一种沿主轴发射光束起光源作用的低通过量照明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一个光源,一个围绕光源安置的、用于从不同方向接收光源辐射并形成若干光束的聚光系统,安置在每束光束的光径中,用于使相应光束朝主轴方向反射的第一反射镜,其特征在于:
用于使光束轴线向主轴折射的第二反射镜,它安置在每束光束的光程中各光束将彼此相交的位置,使得各光束在所述系统的位于第二反射镜附近的出射面中具有它们最细的缩颈,各光束相互分离并基本上对称于主轴。
2、如权利要求1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安置在该照明系统的出口处的透镜,它用于使光束光轴会聚在必须照亮的表面的一点上,同时,用于把聚光器光瞳的象叠加在所述表面上。
3、如权利要求1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聚光器包括一个单透镜元件,该元件的至少一个折射表面是非球面的。
4、如权利要求3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非球面的聚光透镜元件继之以至少一个附加的透镜元件。
5、如权利要求1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和第二反射镜之间的每束光束中至少再配置一个反射镜。
6、如权利要求1,2,3,4或5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光源向着系统出射口的正面配置两个聚光器,所述两聚光器的光轴以小于90°的角彼此相交于光源的中心,
在光源的背面配置凹面反射镜,该反射镜使从光源背面发射的光线朝着聚光器反射,
各第二反射镜联合构成具有小于90°顶角的屋脊型反射镜,并且,该顶角的顶点向着照明系统的出射口,以及
由聚光器和反射镜形成的若干光束在系统出射平面中的横截面位于通过光轴并横断光源轴方向的平面的两侧。
7、如权利要求1,2,3,4或5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
聚光系统由围绕光源对称地配置的四个聚光器构成,所述聚光器的光轴彼此相交于光源的中心,
各第二反射镜组合构成棱锥形反射镜,以及
由聚光器和反射镜形成的四束光束在系统出射平面中的横截面位于出射平面的四个不同的象限中。
8、如权利要求1,2,3,4或5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
聚光系统由环绕光源的连续透镜构成,这些透镜组合构成环形透镜,该透镜提供连续光束,这些光束共同形成一种环形光束,
第一和第二反射镜分别构成第一和第二锥面形反射镜,以及
由环形透镜和各反射镜所形成的若干光束在出射面区域具有环形截面,该截面是相对于主轴对中的。
9、一种依次包含照明系统和信息显示系统的投影设备,该信息显示系统至少具有一个用于产生待投影的图象的显示板和用于把这些图象投射在显示屏上的投影透镜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是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系统,并且,包括使照明系统各聚光器的光瞳在信息显示板上重叠成象的输出透镜。
10、具有供红、绿和兰三基色用的三个彩色信道的彩色投影装置,每个彩色信道包含一个单独的显示板,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照明系统,借助于彩色分光装置为三个彩色信道提供单色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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