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静电、阻燃玻璃钢无效
申请号: | 89105143.0 | 申请日: | 1989-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883A | 公开(公告)日: | 1990-11-14 |
发明(设计)人: | 喻忠扬;王秀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鞍山市旧卜区樱桃园防腐容器厂;鞍山静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C03C17/32 | 分类号: | C03C17/32 |
代理公司: | 鞍山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殿发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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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静电 阻燃 玻璃钢 | ||
1、防静电、阻燃玻璃钢是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玻璃钢材料,它是由玻璃纤维和合成树脂两种基本材料组成: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在基本材料中又按一定比例一定方法加入抗静电剂和阻燃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阻燃玻璃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基本材料中又按一定比例一定方法加入的抗静电剂是按树脂重量的5%~15%百分含量加入。对于环氧树脂采用在60℃左右的温度下边蒸煮边搅拌的方法加入,对于不饱合聚酯树脂只需在常温下连续搅拌加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阻燃玻璃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基本材料中又按一定比例一定方法加入的阻燃剂是按树脂重量的5%~8%百分含量加入。对于环氧树脂采用在60℃左右的温度下边蒸煮边搅拌的方法加入,对于不饱合聚酯树脂只需在常温下连续搅拌加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阻燃玻璃钢,其特征在于所加入的抗静电剂在化学结构上是有一个或几个极性基团,即亲水基;以及一个或几个非极性基团,即疏水基或亲油基的表面活性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静电、阻燃玻璃钢,其特征在于所加入的阻燃剂是由有机氯化物、阻燃交联剂、难燃助剂等原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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