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健美减肥精无效
申请号: | 89105363.8 | 申请日: | 1988-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625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7-11 |
发明(设计)人: | 黄孟才;杭文敬;钟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文敬;黄孟才;钟权 |
主分类号: | A61K7/48 | 分类号: | A61K7/48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南京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詹世平 |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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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健美 减肥 | ||
本发明属于美容保健用品。据报导,现有国内外的外用减肥保健用品日益增多,有日本减肥膏、中国天津普兰娜减肥霜、北京大宝减肥霜等,均以膏体(或霜体)为基质,含有硬脂酸之类较多,且疗效并不时分明显。以疗效较明显的天津普兰娜减肥霜指标为例:
5月17日-6月7日(日本藤川女士使用数据报导)
腰围:94.0-89.0(公分),差值5.0公分
臀围:99.0-95.0(公分),差值3.5公分
大腿右:60.2-56.5(公分),差值3.7公分
三腿左:60.1-57.1(公分),差值3.0公分
没有标明体重下降数据,减肥效果缓慢。
本发明系根据人体单纯性肥胖生理基础,全部选用天然植物精细配方成“水剂”型减肥精,使之能迅速渗透到人体皮肤内,以增强棕色细胞活性,加强剩余热量散发和脂肪及蛋白质消耗,促进分解脂肪中的甘油之酸脂,达到减肥目的。
现结合“111健美减肥精”配方,公开本发明的具体成分。例中所有的百分数,均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它包括:
荷叶 10% 冬瓜 10%
生姜 3% 黄岑 3%
甘草 5% 山楂 3%
洋泻 5% 泻叶 5%
川芎 2% 当归 2%
防风 2% 荆介 10%
麻黄 2% 连翘 3%
栀子 10% 通草 5%
另加20%-45%乙醇。
使用上述配方的“111健美减肥精”在苏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单位经临床试用,两周后,使用者腹部均感到松软,使四周后腰围均能减少3-8公分,臀围缩小约5公分,体重减轻3-5公斤,疗效显著,且无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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