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人造毛发的聚氯乙烯纤维及其生产无效
申请号: | 89106572.5 | 申请日: | 1989-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02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14 |
发明(设计)人: | 高田雅彦;藤井正晴;坦田直彦;芝山逹雄;神原洋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1F6/32 | 分类号: | D01F6/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玉贞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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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人造 毛发 聚氯乙烯纤维 及其 生产 | ||
1、一种用于人造毛发的氯乙烯基纤维,该纤维是一种共聚物,该共聚物包括85%-70%(重量)来自氯乙烯的重复单元、15%-30%(重量)来自丙烯腈的重复单元和0%-5%(重量)来自至少一种可与其共聚的烯类不饱和单体的重复单元。
2、按权利要求1的用于人造毛发的氯乙烯基纤维,该纤维具有H形横截面且细度为40-70旦。
3、按权利要求1的用于人造毛发的氯乙烯基纤维,该纤维具有哑铃形横截面且细度40-70旦。
4、一种制备用于人造毛发的氯乙烯基纤维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一种包括85-70%(重量)来自氯乙烯的重复单元、15-30%(重量)来自丙烯腈的重复单元和0%-5%(重量)来自至少一种可与其共聚的烯类不饱和单体的重复单元的共聚物溶于一种溶剂,以形成一种纺丝溶液,
将该纺丝溶液经湿法或干法纺丝,
干燥并拉伸该纺成纤维,
将该纤维于100-140℃进行干热法热处理或于80-110℃进行湿热法热处理。
5、按照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该纺丝溶液的浓度为25-35%(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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