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成像设备无效
申请号: | 89108311.1 | 申请日: | 1989-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671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10 |
发明(设计)人: | 大関行弘;广岛康一;荒矢顺治;佐藤康志;宫本敏男;中畑公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G15/16 | 分类号: | G03G15/16;G03G15/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冯赓瑄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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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成像 设备 | ||
1.一种成象设备,包括:
成象装置,用于在记录介质(P)上成象,所述成象装置包括一个可移动光敏部件(1);一个转印充电部件(2),布置于所述光敏部件的对面;以及一个电源(5),用于为所述充电部件供电;控制装置(6),用于控制所述电源的输出,其特征在于:
电压控制装置,其包括电源(5)和控制装置(6),
所述电源能够提供恒流输出和恒压输出,
所述控制装置用于控制所述电源,以便在非成象操作的至少一部分期间内对所述充电部件(2)进行恒流控制,使从所述充电部件(2)流到所述光敏部件(1)的电流保持恒定,在成象操作期间对所述充电部件(2)进行恒压控制,并且在所述恒流控制期间内确定恒压控制的电压水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部件(2)是一种图象转印部件,用于将来自所述光敏部件(1)的图象转印到充电区域的记录介质(P)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部件(2)与记录介质(P)的反面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象装置进一步包括显影装置(9),用于将在所述光敏部件(1)上形成的潜象显影成带色图象,并且,当带色图象未出现在充电区域时,所述控制装置(6)控制所述电源(5)的输出,使所述电源为所述充电部件(2)提供恒定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6)控制所述电源(5)的输出,使当记录介质未出现在充电区域时,所述电源为所述充电部件提供恒定电流。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6)能够控制所述电源的输出,使所述电源(5)为所述充电部件(2)提供恒定电压。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当带色图象处于充电区域时,所述控制装置(6)控制所述电源(5)的输出,使所述电源(5)为所述充电部件(2)提供所述恒压控制的电压水平。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当记录介质处于充电区域时,所述控制装置(6)控制所述电源(5)的输出,使所述电源(5)为所述充电部件(2)提供所述恒压控制的电压水平。
9.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部件(2)包括一个可旋转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部件(2)可与所述光敏部件(1)接触。
11.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象装置包括曝光充电装置(3),用于对所述光敏部件(1)充电,所述曝光充电装置具有一个充电极性,该极性与所述恒压控制的电压水平的极性相反,并且所述光敏部件(1)的、在所述控制装置的控制操作期间处于充电区域的一个区域已被充电成一种极性的电位,该极性与所述曝光充电装置的充电极性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象装置包括曝光充电装置(3),用于对所述光敏部件(1)和使所述光敏部件(1)露于图象光之下的暴光装置充电,所述曝光充电装置具有一个充电极性,该极性与所述恒压控制的电压水平的极性相反,其中,被曝光用于调节所述曝光装置的光量的所述光敏部件的一个区域不与光敏部件的这样一个区域重叠,即在所述控制装置的控制操作期间处于充电区域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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