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烟无效
申请号: | 89108865.2 | 申请日: | 198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64C | 公开(公告)日: | 1993-03-17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哈维·劳特巴哈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朗及威廉森烟草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02 | 分类号: | A24D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松龄 |
地址: | 美国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烟 | ||
本发明涉及香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由碾碎烟草而不是切断或再制烟草构成的烟草心的香烟。
香烟通常由一切断的烟草心或再制烟草(reconstituted tobacco)心制成。使用一切断烟草和再制烟草作为烟心的原因之一是对烟草柱开端上的烟心提供结构完整性,使烟草不致溢出。
本发明提供一种香烟,它具有一根由碾碎烟草心构成的烟草柱(tobacco column),它对烟草柱开端上的烟心提供有结构完整性。
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提供一种香烟,它包括一根通常是圆柱状的香烟支,该香烟支具有一个碾碎烟草的烟草心,烟草支的周长约为10至19mm;还包括一层可燃性纸的外包装纸。
结合附图并参照下面的说明,就可对本发明有清楚的了解。图面简单说明如下:
图1是本发明香烟的透视图;
图2是图1所示香烟的纵向剖视图。
参看图1和图2,图中显示了一根带过滤嘴的香烟,通常标以标号10。香烟10包含烟草柱12,包以可燃性外包纸14,留下烟草柱12的两端16和18暴露在外。过滤嘴20同轴放置在烟草柱12的一端18上。过滤嘴20靠包尖材料22联接在包有包纸的烟草柱12上,包尖材料22环绕过滤嘴20并复盖烟草柱12的一部分。
烟草柱12的圆周长约为10至19mm,长度约为10mm。烟草柱12由颗粒约为0.5mm至3.00mm的碾碎的烟草构成。另外,烟草颗粒的填充密度或充实密度约为350至450mg/cm。烟草柱12的自由燃烧速率约为5.0至7.0mg/min。
虽然小周长对烟草柱12的烟草露出端16的烟草颗粒提供非常合理的稳固性或完整性,但是露出端16的烟草颗粒最好覆以聚合材料,例如聚醋酸乙烯酯、丙烯酸酯类的共聚物,等等。这种涂覆,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在烟草柱被卷以可燃性外包纸之后的任何时候,例如将聚合材料的溶液或乳化液喷涂在烟草柱12的露出端16上来实现。
本发明保证了烟草颗粒或细末在使用时不必首先将其加工成再制烟草。
上文的详细说明主要是为了清楚的了解本发明,它不应被理解为是一种不必要的限制。本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了这些说明之后就可以很容易地进行各种变换,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文后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布朗及威廉森烟草公司,未经布朗及威廉森烟草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910886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层状产品
- 下一篇:配气活塞式斯特林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