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泡腾固体饮料的制作技术无效
申请号: | 89109207.2 | 申请日: | 1989-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433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7-04 |
发明(设计)人: | 张凤娣;黄加善;虞叙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复旦大学科学技术开发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00 | 分类号: | A23L2/00 |
代理公司: | 复旦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陆飞 |
地址: | 上海市邯郸路2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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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体 饮料 制作 技术 | ||
1、一种泡腾固体饮料的制作工艺,饮料的基本成份采用蔗糖和原料、柠檬酸、碳酸氢钠以及食用香精,其特征在于蔗糖与原料,柠檬酸,碳酸氢钠,分别由食用香精调配,做成三种颗粒,然后分别将三种颗粒置于60~80℃温度下烘干,再把三种颗粒混和,加入二氧化碳气体,最后压制成片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腾固体饮料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基本成分中加入糖密素0.2~0.4g/片,酒石酸0.4~0.7g/片,并相应减少蔗糖和柠檬酸的用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泡腾固体饮料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每片饮料各组成份的用量为:蔗糖1~3g和糖密素0.4~0.2g,柠檬酸0.4~0.7g和酒石酸0.7~0.4g,碳酸氢钠1~1.4g,原料和食用香精根据不同类型饮料分别为:桔子型 桔子原汁0.2~0.5ml,桔子香精0.2~0.4ml和乳化香精0.7~0.4ml;柠檬型 柠檬原汁0.2~0.5ml,柠檬香精0.4~0.7ml;可乐型 焦糖液0.3~0.5ml,磷酸0.05~0.1ml,可乐香精0.4~0.7ml。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泡腾固体饮料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饮料组份中还含有维生素C0.05~0.1g/片,氨基酸0.5~0.2mg/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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