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无效
申请号: | 89202049.0 | 申请日: | 1989-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544U | 公开(公告)日: | 1990-02-07 |
发明(设计)人: | 张火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火荣 |
主分类号: | G02C7/14 | 分类号: | G02C7/14;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希 |
地址: | 广东省罗定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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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图象 立体化 眼镜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把光线经过三棱镜对光的折射和平面镜对光的反射,实现所视景物左右错开,从而获得电视图象立体化的效果,据此制成了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
目前现有技术中,国外、国内都有为实现电视立体化进行研究,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主要着眼点都是想从电视机和播送结构的改变或增加部件来实现。例如1982年日本松下公司提出了逐场轮流输出的方式;1985年日本胜利公司提出了偏振方式。这些方案均须采用双机摄制电视片,利用特殊的播送接收装置,否则不能收看;1984年西德夏普地豪夫曼公司发明了“红色延迟方式”彩电立体化装置,专利号为85105514,虽然这项发明不用特别播送接收装置,同样需要在彩色电视机上增加配件,还得戴上左青右红的滤色眼镜,才能获得立体化的效果。
不难看出现有技术解决电视图象立体化方面存在有如下不足之处:
日本松下和胜利两公司解决电视图象立体化的方法,要求双机摄制特别片和特别的播送接收装置,使得在目前的电视领域中难于推广和不实用。
西德夏普地豪夫曼公司的“红色延迟方式”彩电立体化装置,需要在现有的彩色电视机上增添配件;只适用彩色电视机,不能应用于黑白电视机;观众要戴滤色眼镜,无眼镜者不能正常收看;图象立体化的程度受800毫微秒红延时间的限制,人眼的视觉合成能力限制,不能获得最佳效果,因而影响了它的推广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制造简单,不需要对电视机进行改造,也不用特别摄制的电视片和特别的播送接收装置,仅仅是一种利用三棱镜和平面镜对图象光线的折射和反射,使得眼睛所视景物图象空间错开,从而实现图象的立体化,制成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使用方便,适用彩电和黑白电视机。戴这种眼镜的观众能看立体电视,不戴眼镜的观众,则和平常看电视一样,各不妨碍。
本实用新型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的制造原理,是利用光学原理中的折射法和反射法,实现图象“空间错开”,从而获得电视图象立体化的效果。
一、折射式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
众所周知,根据光学折射原理,光线通过三棱镜则偏转方向,即所称的折射。利用光通过三棱镜产生折射的特性,把电视荧屏上射来的含象光线在眼睛前改变方向,实现图象空间错开,然后进入眼中。用三棱镜制成眼镜,实现图象空间错开,左眼、右眼分别配制一块方向相反的三棱镜,用来观看电视图象时,就可获得左右错开的两幅图象。如附图1所示,其中左眼看到的是左边的图象,右眼看到的是右边的图象,视觉中两眼图象错开的距离为AA′+BB′的距离。正常观看时,必须经过一两分钟完成视觉合成,使得两眼看到的图象无差异。但是,由于人眼视觉合成的能力是有限的,图象左右错开的程度太大,视觉就不能合成;图象错开的程度小,虽然视觉合成容易了,但立体感就不强。为此要选择合适的错开程度。根据光折射的特点,三棱镜两面的MN夹角越大,光线的折射程度越大,图象错开的程度也就越大。为了便于眼睛的视觉合成和获得较佳的图象立体化效果,MN夹角以3°~10°为宜,三棱镜合适长度处的最厚点为4~10mm,当然只要满足三棱镜MN夹角的要求,其余因素将不受约束。
利用单片三棱镜制成的眼镜,由于三棱镜一端厚一端薄将影响眼镜外形的美观,为了使折射式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观看到的立体图象好,又能有一个美观的外形,可用双片三棱镜代替单片三棱镜,只要满足上述三棱镜两面的MN夹角为3°~10°即可。
二、反射式电视图象立体化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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