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罐头饮料瓶开盖器无效
申请号: | 89202597.2 | 申请日: | 1989-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5490U | 公开(公告)日: | 1990-04-04 |
发明(设计)人: | 侯企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企贤 |
主分类号: | B67B7/16 | 分类号: | B67B7/16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兰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实君 |
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天***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罐头 饮料瓶 开盖器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罐头或饮料瓶的开盖工具。
罐头和饮料是常见的食品。为了方便地打开罐头和饮料瓶,针对各式罐头和饮料口盖,人们设计了许多开盖工具,有些设计还把多种功能合为一体。但是,遗憾的是,迄今尚未有一种开盖工具,能适宜于中国最广泛的一种罐头——广口瓶式罐头的开启,原因是,没有抓住这种罐头口盖和瓶的特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广口瓶罐头的开盖工具,同时,又适用于饮料瓶的开启,该工具不仅使用方便,而且手感极佳。
无论是何种罐头或饮料的开盖工具,其设计普遍采用杠杆原理。广口瓶罐头的瓶颈一般较短,其瓶口的密封口盖,是由薄铁皮压合在瓶口上而成的。在本发明之前,尚未有适宜的开盖工具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已有工具的设计没有有效和恰当地解决开盖工具的支点问题,使得开盖时,要么破坏性地开盖,要么不得要领地撬开。
显然,本发明开盖器的结构,也采用杠杆原理,其结构特点在于开盖器的支点和受力点的选择,毫无凝问,本开盖器的受力点在广口瓶罐头的铁皮口盖上,而其支点则选在广口瓶的“颈”和“肩”的过渡(连接)段的任意一点,或其“肩”上的任意一点。既可以使支点在受力点和力点之间,也可以使受力点在支点和力点之间。即:受力臂和力臂之间的夹角可360°内任意选择,但一般在60~200°之间。
由于广口瓶罐头的密封方式是由铁皮压合而成的,为了使开盖器受力臂的受力端可方便地插入瓶与盖之间,其受力臂的受力端的结构为一个具有一定夹角的尖端或者是一个类似于螺丝刀头的片状结构。从是否容易地插入瓶与盖之间考虑,夹角以小为好,从使用寿命看,否相反,即可在10°~70°的范围内任意选择,但这并不是排除小于10°或大于70°的可能,原因是,这种超出10°~70°范围的选择所得到的益处很可能会少于它所带来的缺点,所以较好的选择是30°~60°。如果选择的是类似于螺丝刀头那样的片状结构,那么只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就可以了。
本开盖器的受力点到支点的长度视罐头的瓶颈的高度而定,一般应大于或等于瓶颈的高度,对中国最常见的广口瓶来讲一般在12~20mm之间。但是,这里应当提出的是,广口瓶的尺寸由于制造的原因往往是不规范的,上述受力点到支点的长度只是就比较广泛的情形而言,下述原则,无疑把这一“长度”放在了一个适宜的范围之中。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所谓的支点选在瓶的“颈”和“肩”的过渡段的任意一点,或其“肩”上的任意一点,或者说支点选在与受力点相垂直的地方或周围。
本开盖器的受力点、支点和力点可在一条直线上,也可不在一条直线上,其力臂和受力臂之间的夹角较好的是80°~95°或145°~185°。
本开盖器的力臂应大于受力臂。选择适当长度的力臂不仅给使用带来方便,而且可把制造成本限制在一合理的范围内。
本发明的开盖器,可用金属材料制成,最好是钢材,例如:不锈钢、碳钢等。材料一般选用板材,厚度一般在1~2mm,更厚的或薄的并不是最好的选择。除板材外,其他形状的材料也可选择,如杆状,棒状的金属材料等。显然,如果有足够的强度,所用的材料以薄为佳。
为更好地说明和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1
这是本发明的示意图或原理图,受力臂(1)和力臂(2)之间的夹角(8)为0~360°,受力点(3)到支点(4)的长度(6)为12~20mm,7是受力臂的受力端的夹角,5为力点。
附图2
本图表示了几种具体的开盖器,着重表示了受力臂受力端夹角(7)变化,而受力臂和力臂之间的夹角(8)在90°左右。
附图3
表示了开盖器受力臂和力臂的夹角(8)变化,受力臂和力臂的夹角大于90°小于270°,其中第一图在180°左右。本图表示的开盖器,还可用于饮料瓶的开启。即使受力点(3)扣住饮料瓶盖,支点(9)在瓶盖上,朝与开罐头瓶时相反的方向用力就可打瓶盖。
附图4
表示了数种开盖器,其中前两图可双面使用,而第三图是用一个螺丝刀改制的,表明了本发明除受力臂受力端为一个具有一定夹角的尖端之外的情形。
附图5
表示了如何使用本开盖器,当通过力点(5)向下用力,即可打开罐头。10和11即本发明所述的瓶的“颈”和“肩”的过渡段和瓶的“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侯企贤,未经侯企贤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920259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玻璃器皿自动冲洗装置
- 下一篇:蓄能式电烙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