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夜间会车用防眩目保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89206099.9 | 申请日: | 1989-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55456U | 公开(公告)日: | 1990-04-04 |
发明(设计)人: | 刘振东;张志民;张志坚;张志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振东;张志民;张志坚;张志平 |
主分类号: | B60J3/00 | 分类号: | B60J3/00;B60Q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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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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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夜间 会车 眩目 保安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机动车夜间行驶交会车时使用的、自动和人工控制光照度并改变光照方向、互为对方车提供前方照明的防眩目保安装置。适合各种机动车〈如汽车、特种汽车、轮式拖拉机等〉安装使用。
机动车夜间行驶须开启前照灯照明,而开启前照灯则会给会车双方造成眩目,此车照明彼车眩目,彼车照明此车眩目,照明眩目,如此矛盾,自汽车问世一来就一直存在着。随着科技进步,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前照灯的发光强度以及照射距离均有所增加,因此,眩目问题愈来愈严重,因眩目造成的车祸亦直线上升。所以,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科研课题。
据发明人所知,为解决眩目问题美、日两国已着手进行汽车“夜视系统”的研制。我国已研制出多种防眩目装置,但防眩效果均不理想,究其因:无论是自动变光装置还是防眩灯等,均未能摆脱前照灯光对驾驶员的刺激,因会车当时,双方驾驶员所处位置都在前照灯的几何可见角以内(详见图1、图2)。因此,在强光〈国标规定:前照灯每只灯的光照强度在12000至15000cd以上(防眩灯除外,该灯光线较暗,可降低眩目程度,但照明效果差)〉刺激下进行会车,使驾驶员始终处于一种“从明处看暗处”不良的视觉环境中,而且明、暗反差太大,驾驶员正视前方黑暗处视线模糊。正因为此,所以双方驾驶员为了看清各自道路不得不交替采取关开、开关前照灯、远光变近光、近光变远光的补救办法,这样形成光线的明、暗、强、弱等变化。而这种明、暗、强、弱的光的变化,反过来则会刺激对方,给双方驾驶员造成瞬间的视力下降。所以,在这种视力不佳、视线模糊、看不清前方道路的情况下进行会车势必盲目性大,往往酿成车祸。同时,强光以及明、暗、强、弱变化的光刺激,不仅给驾驶员生理上造成危害,也给心理上造成不良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就是要提供一种既提供行驶照明、又可防止眩目的安全会车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
本新型由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个系统组成。人工控制系统比较简单,只增加一个侧后照灯(可利用原有的倒车灯加以改装)即可,侧后照灯安装在车辆左侧后部,主要用于会车时关闭前照灯后,会车双方互为对方提供前方道路照明:
夜间在无路灯照明的公路上行驶,打开人工控制开关(8)用前照灯的远光灯照明,如迎面来车,当两车相距约100m~70m时,(视该车灯发光强度自行确定,发光强度大,距离远,反之近)两车各自关闭远光灯,同时开启近光灯,以防止远光灯眩目。
当两车相距约50m~30m时,两车各自关闭近光灯,并开启侧后照灯。这样便可防止对方近光灯眩目,同时亦可互相补偿,利用各自的侧后照灯为对方提供前方照明,给驾驶员创造了一个“从暗处看明处”的理想会车视觉环境(详见图3),此时,双方驾驶员仅凭借对方的侧位灯或示廓灯便可判断方位、调整方向,并借助对方侧后照灯的光照可清晰地观察前方道路情况。
当两车相距5~0m时,如发现对方车后50m内无尾随车辆时便可各自开启远光灯继续前进。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自动控制系统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是汽车前照灯远光灯的最小几何可见角示意图;
图2是汽车前照灯近光灯的最小几何可见角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自动控制系统工作原理图。
参照附图:
夜间行驶须照明时,打开电源开关K,这时光敏元件(1)处于弱光环境中,呈现高阻抗,控制管BG1基极对地负向偏置截止,集电极电位为正,BG2、BG3反向截止,继电器(3)、(4)不动作,+12V电流通过继电器(3)J1常闭触点1和2,加在汽车前照灯远光灯丝(5)两端,远光灯(5)点亮发出强光提供照明。
如迎面来车,随着两车距离的缩短,两车远光灯的灯光而逐渐增强达到一定光照度,产生眩目时,光敏元件(1)在光照作用下,内阻降低,向BG1基极提供正向电流,BG1集电极电位降低,稳压二极管D1击穿,BG2导通,继电器(3)吸合,将J1动触点1与静触点,接通,这时,远光灯(5)断电熄灭,同时近光灯(6)电源接通点亮。避免了远光灯强光所产生的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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