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偏振光型机动车灯防眩装置无效
申请号: | 89211319.7 | 申请日: | 198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832U | 公开(公告)日: | 1989-11-01 |
发明(设计)人: | 林在禧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在禧 |
主分类号: | B60Q1/04 | 分类号: | B60Q1/04;B60J3/06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白璧华 |
地址: | 上海市殷行***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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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偏振光 机动 车灯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偏振型机动车防眩装置,特别是一种汽车防眩装置,适合机动车司机和骑自行车者夜间使用,防止由于眩目出现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在市郊或山路夜间行驶时,由于路灯昏暗或无路灯时,司机为看清前方路面情况,总是开机动车灯的“远光”以照清路面。在昏暗的情况下,骑车人和司机的眼睛瞳孔总是张得比较大,如遇上机动车前灯强光的照射,将会出现几秒到几十秒的“盲视”,什么也看不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按我国公安部要求,组织试制了一种防眩灯。这种防眩灯开“近光”时,灯丝不在反光罩焦点位置,再加以灯面玻璃轧花,可使光散射开些,灯光打开时不那末花眼。但是若开“远光”,虽然灯丝前装有遮板、玻璃罩有花纹,但由于光束集中,仍然出现“盲视”。这种机动车灯在城市还可以使用,若在市郊或山道使用,仍不能解决“盲视”问题。近年来又有人提出了另一种《车用偏振光照明装置》(见国家专利局1986年5月21日实用新型专利公告),虽然采用偏振光车灯、偏振滤光挡板或司机专用的偏振滤光眼镜来达到防眩作用,但由于(1)所采用的偏振光滤光膜透光性能差,难于形成强光束照亮前方;(2)其偏振角(指偏振面与地面之夹角)采用45°,设想机动车前灯射出的光不能被对方司机看到,实际上司机仍能看到对方车灯所照到的物体,而要做准偏振面与地面相差45°却很困难,因此是难以实施的。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提供一种新型的机动车防眩装置,能够有效地防眩,解决机动车在夜间行驶中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由于驾驶者的“盲视”而出现的交通事故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偏振光型防眩目装置的原理是:如图1-a所示,当光线射过一振动面为垂直方向的偏振片P1后,光线中只剩下了与其透振方向平行的振动,这种经过P1的光称为线偏振光。当这种线偏振光遇到的仍是振动面为垂直方向的偏振片P2,则在P2后面可见这种线偏振光。但是,遇到的第二块偏振片P2不是振动面为垂直方向,而是水平方向的偏振片,则在P2后面产生消光或大大减弱的光(见图1-b)。采用图1-b的原理,就可以做成如图2所示的机动车大灯防眩灯和防眩眼镜。由于偏振眼镜只对从偏振车灯直接射来的光产生减弱的作用,而对其照到物体或路面上反射光不起减弱作用,因此司机带着偏振眼镜既能看清对方车灯照亮的地方,又能看清本机动车灯照亮的地方,甚为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实施例及附图给出。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眩灯、防眩眼镜结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眩灯、防眩眼镜结构的另一实施例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防眩眼镜几种式样的结构图。
参照图2,一种具有偏振光性能、用于制造偏振镜头的偏振光片,胶粘在与车灯内部形状相同的透明材料(玻璃、有机玻璃等)上,安装在机动车大灯内靠近轧花玻璃一侧或直接将偏振片胶粘在轧花玻璃内侧的当中平面部位。胶粘偏振光片的透明材料选用透明、不易碎裂、热膨胀系数与偏振片相近的材料,根据车灯内部形状制成。防眩眼镜根据不同需要和爱好可为多种制式:骑自行车人和机动车司机戴的可做成如图4a、图4b或图4c的式样,驾驶摩托车用的盔式如图4d的式样,其镜片都是用偏振光片胶粘在透明材料上构成。
必须统一规定:车灯上的偏振光片的偏振面必须与地面垂直,而眼镜上的偏振光片的偏振面必须与地面平行(即灯与眼镜相差90°)。
另一种实施方案可参照图3制作。
本实用新型实施后,可以解决机动车在夜间行驶的防眩问题,偏振光片价格便宜,由它构成的偏振镜片结构简单,加工方便,便于推广和广泛应用,有显著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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